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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破城(上)


  天色昏暗,一场春雪过后,天色本已放晴,却转眼又下起了一场倾盆大雨,真可谓一日三变,老天爷变起脸色来,远比世间一切都来的诡异。


  不过在费莫心中,最诡异的还是那支蒙山军,以及那个使用连环诱敌之计的统帅秦风,真是他毕生从所未见过的敌手。


  费莫坐在临时搭设的帐篷里,雨滴打在帐篷上簌簌作响,风吹得帐篷晃抖不休,似要将帐篷连根拔起才罢休。费莫使人将朝南的帐篷帘子掀开,看着外面黑洞洞的夜色,阴沉的脸上充斥着一股难以消散的忧虑。


  董冲钻进了帐篷,他便是那个被蒙山军击溃的游击将军,想起敌方拥有数千骑的实力以及诡秘的计谋,他直到现在还忍不住心惊胆颤,如果不是费莫及时察觉异样,他恐怕已经成为了敌军的刀下之鬼。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董冲却是不求有福,只想着早些结束这场战事,什么建功立业,什么加官进爵,他已经不做任何期盼,这些年各种劫掠积累起来的财富够他享用一生的了,只要可以活下去就行。


  而对于救了他一命的费莫,董冲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费莫看到董方进来,指着燃炭的火盆,说道:“董游击,过来烤一会儿火,可别受凉了。”他在感官上对董冲说不上好坏,可董冲能从蒙山军的骑兵手上脱身,仅凭这点就说明他有几分本事,而对于有本事的人,不管满汉蒙古,费莫向来以礼相待。


  董冲一脸恭敬的拱手施礼,随后脚步慢移来到火盆旁,看到火盆上架着一支长铁钎子,刺挂着一大片肉脯子,正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散出诱人的肉香。


  费莫说道:“酒能暖身,可军中不能饮酒,吃点烤肉也能让人热乎一些。”他语气平易近人,等费莫谢过之后,又道:“信使放出去了吗?”


  董冲答道:“宿营前就放出去了,明日一早应该能把军情带到郡王那里。”说完,他从烤肉架子上不怕烫的撕了一块肉下来,拿起盐砖在肉上抹了两下,边吃边问道:“费莫参领,敌军下一步会如何行动?”


  费莫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清楚,不过敌军既然出兵贵州,一定会先攻占新丰县,至于接下去他们会继续南进支援永历,还是有其它什么作为,那就不得而知了。”


  董冲心头一跳,他们在被蒙山军骑兵追击后,一路难逃到了新丰县,却没有多做顿留,只是让守军严密防守,便继续南行了五十里,这才停下休整。现在想来,费莫之所以不愿在新丰县休整,估计是料到新丰县可能守不住,那里已成险地。


  费莫也撕下了一块肉,却没有放到嘴边,而是拿出了一把匕首插着放在火上烤,一双眼眸专注的凝视着,直到肉被烤出了焦味,他才苦笑一声,问道:“董游击,你觉得新丰县守得住吗?”听着他是在问话,还不如说在寻求一丝安慰。


  新丰县若是能守,他又何必在这寒风彻骨的野地里宿营?


  董冲犹豫片刻,心里整理了一下措辞,这才小心翼翼道:“敌军势大,新丰县虽有千余守军,但并非险要之地,城墙也低矮破旧,很难挡住蒙山军的进攻,现在只希望郡王能早派援兵赶到,方可守住城池。”


  费莫把那块烧焦的肉送进了嘴里,低声道:“新丰县最快今晚,最慢明早,必定会被敌军攻陷,郡王援兵是不可能来得及赶到的。”他把焦肉咽了下去,却感受不到苦意,只因他心中更苦,图格等人的牺牲是他一手造成,且牺牲换来的只是一场败仗。


  董冲微微抬高声音道:“敌军强势,可只要郡王回身一击,定能把敌军杀个灰飞烟灭。”


  费莫伸手又想撕一块肉来吃,却牵扯到了肩膀上的箭伤,这是被蒙山军追击时受的伤,阵阵刺痛感令他直皱眉头。


  董冲看在眼里,立刻帮他扯了块肥肉抹了盐递过去。


  费莫接过烤肉咬了一口,眼睛盯着炭火,心里想着:赵布泰也是后方遭遇敌情,回军后不仅没能消灭蒙山军,反而一败涂地,用自己的性命和数万人马成就了蒙山军的威名,如今多尼郡王遇到的情况和赵布泰相似,不知结果......


  陡然间,费莫把肉随手一扔,脸上闪过一丝坚毅道:“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必需要找机会胜一场,不管大胜还是小胜,至少也要挫一下敌军的锐气。”


  董冲立马附和道:“没错,敌军新胜,难免心生娇气,又初来乍到不熟悉地方,我们肯定有机会打赢一场。”


  费莫和董冲其实早该返回中军大营,可他们吃了败仗必定会被问罪,当然由于敌军强大的关系,败仗也情有可原。


  董冲已做好了降官罚俸的准备,费莫却不甘心,他折损了近百名八旗老卒,差不多将他此前立下的战功都给抹没了,更会遭到各种讥讽,他完全可以想象那一张张嘲笑他的嘴脸。


  费莫眉宇中布满了愤慨之色,说道:“我和你手上加起来还有二百多人,正面交战难有胜算,可我们却可以学敌军在广西对付赵布泰时那样,袭扰他们的后方,说不定能取得一定的战果,也可为郡王争取调度兵马的时间。”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费莫是一个将才,十分懂得使用手上有限的力量,获得最大的利益。


  当然,以小股兵力游走于敌军大队人马之中,本身存在相当大的风险,费莫却并不在乎,他只需要一场胜利就够了,他的真正意图只是想要洗刷那一场败仗的耻辱。


  与此同时,蒙山军连夜急行,已经兵临新丰县城下。


  原本杨再兴的骑兵早就可以攻打新丰县,也有实力将其拿下,秦风却不想拿骑兵当步卒使用,他的南征之战才刚刚开始,以后有的是硬战要打,若为一座小县城而损失骑兵,实在是得不偿失。


  另外蒙山军的进军速度很让秦风很满意,明早之前,清军反应再快也来不及增援新丰县,蒙山军有足够的时间攻打新丰县。


  杨再兴走到秦风身边,有些痛惜道:“那些跛脚的马伤得其实不重,没必要都宰杀掉,我去看过,那些战马都是辽东最上等的良驹......”


  秦风摇头道:“坡脚的马伤愈了也不可能恢复十成,那和普通马又有何区别?而宰杀能给我军提供不少新鲜的肉食。”他顿了顿,笑道:“杨千户,你可知我军为何能如此迅速的赶到新丰县吗?”


  杨再兴闻言一愣,他只当蒙山军是数一数二的强军,进军迅速也没什么好意外的,却从来做过太多的深究,此刻听秦风所言,难道别有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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