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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 姑喜村


  我被老太婆说的一愣,呆呆的道:“谢谢你们,这里离哈市有多远?”

  老太婆坐到一旁的木桩子上,将拐杖放到一旁,低着头拾起地上木板的碎块,喃喃道:“这里跟哈市说近也近,说远也远,我们这个小村落是不通车的,只有翻过两座山才能到达哈市附近......”

  老太婆边言语边捡着地上的木块,直到小女孩送进来汤药才停止说话,期间我也没有打断,小女孩送来的汤药很苦,有一股涩中酸臭的味道,但我还是坚持的喝了下去。

  之后两人就离开了柴房,让我自己独自休息,在刚刚老太婆的言语中我也明白了一些事情,这个村子是一个封闭式的村落,很少与外界的人交际,甚至连电都没有。

  整个村落共有二十二户人家,年轻力壮的大概有一半走了出去,其余的还是留在村内,靠种地为生,每个月村长会带着村子里的妇女老人翻过两座高山前往哈市边缘的一个小镇进行贸易,秋后也会有与村长固定来往的商人过来收粮,俨然有一种桃花源的感觉。

  今早村内众人出去采购的时候,在翻山的路途中遇到了我,当时我已经晕倒了很久,妇女老人对死人这种事很迷信,认为有尸体挡在路途中央是很不吉利的事情,便在村长的指挥下想要将我抬离,却发现我还有一丝呼吸,也是村民的淳朴善良救了我,她们不忍心将我扔在那里,便放弃了采购将我抬回了村子。

  找了村子内的大夫为我诊治,据说还有一户村民提供的土方子,才将我的命吊了回来,这一呆就是三天,三天内由这个婆婆和她的小孙女照顾我,每天按时给我喂药,喂水,我才能活下来。

  因为家里只有一间瓦房,没有多余的地方,所以便将我放置在柴房内,即使如此,我也很感谢她们二人。

  我的身体仍然不能动弹,只能躺在木床上回想着当初的事情,一切都好似一场梦,那么的不真切,蜘蛛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呢!也不知道千夜带着蜘蛛逃离哈市没有,韩笙保护老虎又活没活下来......

  下午的时候,那个小女孩又将汤药送了过来,还有一碗小米粥,我忍着味道喝完后,和小女孩聊了一会儿。

  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邱雨薇,今年九岁,在外面这个年纪都应该上小学了,而她只是在村中一个老先生家里学习,倒是有些民国私塾的味道,邱雨薇的父母在一场洪水中被淹死了,之后就跟在奶奶身边,两人相依为命。

  她的身上穿着的是她奶奶亲手缝制的布袍,红色的,很喜庆,对于我来说,这种衣服只有在籍村的时候才穿过,十五岁离开家乡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现在一看倒有些倍感亲切。

  我也告诉了她我的名字,她漏着两排洁白的牙齿叫我“叶叔叔”,刚开始听到这个称呼的时候我整个人一愣,随后也就淡然了,是啊,不知不觉我就成“哥哥”变成了“叔叔”。

  我的身上除了伤口,头发和衣服上尽是灰尘,看起来如同乞讨者一般,但是邱雨薇却没有一点嫌弃我的样子,没事就抱抱我的胳膊,捏捏我的脸,对她来说,我就好像一个布娃娃般,充满了好奇。

  在柴房里又住了一个星期,我的身体终于恢复了一些,能够下地走路,但是还不能活动太长时间,大多数的时候还是在邱雨薇的家里呆着,不过白天的时候,终于可以离开那个柴房,进入了屋子内,邱雨薇的家很小,进门就是厨房,右面有个门,门内便是邱雨薇和她奶奶的住所,老式的炕。

  我的手机早就不知道丢到了哪里去,这里也没有电,所以每天打发时间的方式就是和邱雨薇聊天,她的学习工具也特别简单,几只铅笔,一个几毛钱的笔记本,天天在上面练着私塾中先生教的字。

  有一天我惊奇的发现,她的笔记本最新的一页上不再是私塾先生教的古诗,满篇都是我的名字--“叶飞”。

  我问她是如何学会的,她告诉我是她上课的时候特意询问的先生,这也是她人生中除了自己的名字外,唯一一个会写的名字。

  由于春天到了,邱奶奶便开始频繁的去地里干活,在我的身体好了一些后,我也很懂事的跟着邱奶奶一起去做农活,只是有的时候胳膊抬起来会有些难受,里面的子弹终究还是没有取出来,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些担心,后来感觉没什么大恙也就不放在心上了,毕竟村子里也没有那个条件。

  没有电视、电脑、手机,我的作息时间也便的规律起来,每天四点起床,和邱奶奶一起出门,黄昏时分归来,晚上七点多就进入梦乡。

  半个月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也逐渐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没有喧嚣的街道,没有汽车尾气,四周全是绿葱葱的树林,没有马路,土道的两旁尽是野花,每天清晨离开家时,花草和泥土的芬芳窜进鼻中,令人心旷神怡。

  有的时候在田地里累了,站起身,微风拂过身体,鸟儿的歌唱悦耳动听,树木在风的作用下发出的“沙沙”响声如同歌曲的配乐,享受着大自然所奏出的最美妙的歌曲。

  时逢下雨天,我就会到村里私塾的刘先生家中,给小孩子们上课,讲一些最简单的典故和诗词,出于对小孩子的宠爱,我经常会弄一些小巧的玩应和魔术逗他们开心,小朋友们也特别羡慕邱雨薇有我这样的一个叔叔。

  偶尔的夜晚,我会拎着一盘热菜,到村长家里和他对着喝上几盅,村长年近五十,身体倒是硬朗的很,媳妇死的早,自己一个人虽然不缺钱,但难免有些孤单,孩子也被送到了哈市市里,所以很欢迎我这个外人陪他一起吃饭,可能在他的眼里,我大小算个城里人,和我交往有面子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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