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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李倩倩的故事


  7分42秒。

  在击杀项羽虞姬之后,伤痕累累的李倩倩拿下五杀。

  “没有你,我也可以战到最后。”

  冷笑从未在李倩倩的脸上消失过。

  看起来更像是苦涩。

  将太古阵营的至尊宝紫霞仙子斩杀。

  李倩倩如约而至拿下八杀,孤独的站在封神战台之上。

  一个人赢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

  没有喜悦。

  只有苦涩。

  更没有收到玉仔海枯石烂的祝福。

  一个人是不需要祝福的。

  出了“我乐意”酸辣粉店,客人们对李倩倩的指指点点并没有结束。

  这一次,李倩倩反击了。

  “你们不知道别人的故事,不知道别人经历了什么,就不要随便对别人指指点点。”

  下雨了。

  很大。

  湿了李倩倩的发。

  脸色看起来很苍白。

  不是因为冷,那是病。

  没有伞的孩子就应该努力的奔跑。

  李倩倩没有奔跑,自顾自的走在雨中。

  她想起了刚才苏小暖对她说的话,她不配去喜欢常笙。

  真的是这样吗?

  不,她比任何一个人都喜欢常笙。

  她是一个除了长的漂亮,自卑的可怜的人。

  蹲在街角,蹲在雨里。

  哭泣。

  放声哭泣。

  “曾经有一份真挚爱情放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从来的机会,我会给那个男孩说三个字: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感情加段期限的话,我想是一万年。”

  李倩倩知道,这份期限将永远不可能实现了。

  她病了。

  得了一种叫白血病的病。

  她就要死了。

  不是她不喜欢常笙,是她不能再喜欢常笙。

  这个病,从三年前她和常笙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得上了。

  三年前得她是单纯的。

  谈了第一次恋爱。

  初恋总是刻苦铭心的,可她的初恋却是以睡她为目的。

  那天晚上,初恋强迫她。

  正好被路过的一个小男生所救。

  “你好,我叫常笙,你呢?”

  救她的那个小男生就叫常笙。

  小男生却不知道她叫李倩倩。

  为了感谢他,他来到了静海市第一中学。

  一次简单的邂逅,有了她借给他一支笔的故事。

  慢慢地,她发现这个小男生和别的男生不一样。

  他的家庭很贫穷,但他很努力。

  他学习很好,每一次考试都是第一,玩游戏也特别好。

  他有的时候阳光的如夏日,有时候却冷的如冬雪。

  自己呢,就是一个学渣。

  学渣怎么可能配的上学霸呢?

  有了这个念头,她也曾努力过。

  有人却告诉她,长得漂亮是不需要努力的……

  “长得漂亮是我的错吗?长得漂亮就非是红颜祸水吗?”

  是的,长得漂亮就会被人称作烂货,贱女人。

  有很多男生开始来骚扰她……

  慢慢的,她的名声臭了。

  她更配不上他了。

  没有一个人会真的喜欢上她这样一个女人,那个小男生不会喜欢自己的。

  努力靠近也是白费。

  她开始接受男生们的骚扰……

  滥交不是因为寂寞,是因为将所有人幻想成了小男生的爱。

  那天晚上小男生救自己的爱。

  直到常笙打败张扬的那天,李倩倩感觉到了他的爱和喜欢。

  “我想和他表白,告诉他我就是三年前他救的那个小女孩,我喜欢他。”

  那天晚上李倩倩窝在被窝,抱着大白自言自语直至凌晨。

  最终,李倩倩鼓起了勇气,给他发了一个消息。

  他回复了。

  那是他和她加为好友之后,第一次和他聊天。

  原来他也喜欢自己。

  那天晚上,李倩倩激动的一晚上都没有睡着。

  “我想和你好好谈一场真真的恋爱。”

  李倩倩发誓。

  可这个誓言带有诅咒之意,老天觉得她不能爱常笙。

  或者,老天觉得她配不上常笙。

  喜欢上常笙,就应该受到惩罚。

  父亲公司破产,母亲自杀,她的病复发了。

  “白血病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如果不尽快进行造血骨髓移植手术,你将活不过三个月。”

  医生的话如利刃一样刺进李倩倩的心中。

  我才18,我怎么可以死?

  我还没有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怎么可以死?

  我还没有好好喜欢她,我怎么就要死了!

  “我不想死。”

  嘶吼,咆哮。

  李倩倩哭干了所有泪水。

  却无人诉说。

  爬起来,擦干眼泪,百度一下,移植骨髓手术需要30万。

  她不想死。

  她需要钱。

  赵力有钱,他们家里很有钱。

  他去找了赵力。

  有了后面拍视频陷害常笙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生后,李倩倩感觉自己越来越配不上常笙。

  为了钱,为了活下去,第一次有了罪恶感。

  可是没有办法?

  人们都说死亡太可怕,地狱太阴冷,她不想死,真的不想。

  做个了断。

  他要和常笙一刀两断。

  她去做了站街女。

  可是她后悔了。

  不知道心为什么会隐隐作痛。

  可能她是真的很爱常笙,爱到无法自拔。

  现实是残酷的。

  雨还在下。

  淅淅沥沥。

  她蹲在街角哭泣。

  ——

  有一件事情,李倩倩和常笙不知道。

  那天跟随绿毛大汉苟子,去似水流年胡同要钱的黑胖子,就是李倩倩的父亲李洪泉。

  他的孩子得了白血病。

  孩子,就是李倩倩。

  “如果你今天晚上问常胜将五十万的欠款要回来,我就给你三十万。”

  李洪泉很高兴。

  有了这三十万,他的女儿就能做骨髓移植手术。

  也就不用死了。

  可那天晚上,没有要到钱。

  一分钱都没有要到。

  李洪泉痛恨常胜,为什么不还钱。

  如果不还钱,他的女儿就要死了。

  今天晚上,李洪泉又准备和苟子去似水流年胡同要账。

  “苟子哥,如果今天晚上常胜那个死皮赖脸的家伙还不给钱,我tm一刀捅死他。”

  明晃晃的匕首被李洪泉握在手中。

  一个父亲,为了孩子走投无路的时候,什么也不愿做。

  ——

  另一边。

  常笙从昏迷之中苏醒了过来,睁开脸一脸懵逼。

  “这是在哪?我又是谁?我的衣服呢?”

  全身上下光秃秃,一丝未缕。

  抓起一片浴巾,常笙围腰而起,开始打量起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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