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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两城秋意各不同


  秋分之后,江城的天气,一天更比一天凉了。

  忙完了夏收,方沛泽终于闲了下来。今年风调雨顺,稍稍在心里拨拉了一下,方沛泽满意地笑了,他的米粮生意又赚了个盆满钵满。

  只顾埋头赚钱的商人在动荡的时局里是没有好下场的。

  方沛泽打算回到湘陵老家去修宅铺路做些善事,江城的生意都交给儿子打理。

  也许是乐敏走漏了消息,兰灵儿特意派人来说,自己也很久没回过娘家了,司令军务在身脱不开身,因此想与方沛泽同行,路上也好有人照应。

  方沛泽欣然应允。

  为此,他特意带上乐敏,方便沿途陪伴兰灵儿。见了面之后,方沛泽不禁自得于自己的先见之明。兰心被兰灵儿留在了江城打理司令府、照顾媛婍。要是不带上乐敏,两人难免尴尬。

  到了湘陵之后,先送兰灵儿到了娘家,方沛泽才悠悠然地带着女儿回了家。

  一路上,方沛泽若有所指地跟女儿聊着天,“乐敏呀,你现在还小,有人在你身边对你好你还不懂得珍惜,可是往后过日子,平平淡淡的时候你才会明白,嫁给真心疼爱你的丈夫有多重要。”

  “爹觉得,司令不疼爱赵夫人么?”乐敏十分聪明地抓住了问题的症结。同时隐隐怀疑,父亲与赵夫人之间应该是有过一些故事的。

  “爹不是这个意思。他们的感情,自是好的。”方沛泽笑了笑,眼神里多了些柔情,“她选了的,就是最好的。”

  “可是司令一年到头都泡在军营里,也就是士彦得空就要回去看看。他们家也真是的,明明有夫人有奶娘,怎么总要士彦照顾妹妹,现在都这么大了还脱不开手,总要变着花样哄她开心……”一提到士彦,乐敏就停不下来。冒着被父亲训斥,也要一吐为快。

  方沛泽打断了女儿的话,“乐敏,你该多学学沈柔嘉,说不定哪一天你们会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爹,士彦他……”乐敏很诧异,她怎么没有发现,士彦什么时候对沈柔嘉上心了。

  “赵家的儿子,你只能看见赵士彦么。”方沛泽有些不悦,“爹觉得还是士贤更好些,从小对你情有独钟,哪怕他在国外也常给你写信,回家时总忘不了给你带礼物,这份深情你看不见?你要相信爹和大哥的眼光,士贤啊,才是值得你托付终身的。”

  方沛泽语重心长地劝乐敏,“至于媛婍,爹知道你不喜欢她。可等你嫁到她家去了,她也要嫁到我们家来了。你们两人没有多少交集,哪来这么多的矛盾?你又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我没有不知足……”乐敏面对眼前看似完美的一切,却一点儿也欢喜不起来。

  若是赵士贤有什么不好,她不乐意也就罢了。可问题是赵士贤看起来什么都好,对她也好,她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她想要的,是能够让自己为他哭为他笑,看不见的时候想,看见的时候又……乐敏脑海里浮现出了士彦那张冷冰冰的脸,那个她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去温暖的男人,那个眼里只有他的军营和小妹的男人。

  本来赵家唯一对她有吸引力的,就是士彦。可是一想到他要叫自己一句“大嫂”,乐敏心里就没来由的不痛快。爹和大哥想让她嫁进司令府嘛,为什么一定要是赵士贤呢,嫁给二少爷有何不可

  父女俩话不投机,不约而同地收住了话头。路过曾经读书的景川书院时,方沛泽就打发了女儿先回家,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逛到了学校里面。

  那时候,他还是个情窦初开的风发少年,每日放了学总要绕到兰家大宅门口溜达一阵,为的是假装偶遇被称为湘陵第一美人的兰家千金兰灵儿,在人前多看她一眼。

  他心里很清楚,他家只是湘陵一户普通百姓,与兰家的门第简直天上地下。他们,是不可能的。可是他的理智被年轻人特有的汹涌热情和乐观烧得尸骨无存。

  那时的他,为了这段单相思发了狂,寻找一切向上爬的阶梯。

  当时全国战争纷起,方沛泽敏感地嗅到了军队的重要性,索性弃笔从戎,巧妙地与江城来的赵慕和程铮这两个年青的军官结成了拜把兄弟。

  几年时间,方沛泽随着程赵二人转战湘鄂皖三地,在长江沿岸的地市打响了名号,渐渐成为鄂军最有威望的将军之一,手头也聚敛了大量钱财。当他满怀希望地请了湘陵最能说会道的媒婆上兰家提亲时,却被委婉地告知来得太晚了——兰灵儿即日要嫁给赵慕,他的好兄弟。

  方沛泽对赵慕,从此就有了心结。

  恰好此时江城局势稳定,闲不下来的程铮带走了一部分兵力到皖南开疆拓土。方沛泽借口娶妻生子,想要过安稳日子,彻底退出了军队,三人组合名存实亡。

  赵慕将征战得来的钱财则大部分给了方沛泽,自己则重新整编剩余部队成为新鄂军,成了名符其实、说一不二的司令。

  赵慕为人仗义却粗枝大叶,并不知道方沛泽的心结,反而鼎力帮助他在江城商界放手发展。有了赵慕真刀实枪的支持,以及这笔可观的财富,方沛泽很快就坐到了江城商会会长的位置。

  现在的方家,早已脱胎换骨,一跃成为江城的新贵。连司令的千金小姐,他也有底气敢娶回家作儿媳。

  他们三人组合里的程铮,最是能征善战、有勇有谋。

  他去了皖南两三年,就打下了一片新天地。可是没过多久,就传来了了程铮夫妇在皖南遇害身亡的消息。连他们那个四五岁的孩子,也不知所踪。

  也就是在那时候,赵家就多了一个从老家领回的小男孩。

  江城的许多人家以为是赵慕在外的私生子。可方沛泽心里却再清楚不过,那孩子必定就是程铮之子程彦,只不过现在成了赵家二少爷赵士彦。

  方沛泽在院子里慢慢踱着步子,丹桂的馥郁幽香在空气中弥漫,像是要把他留在少年时的美好记忆中。

  秋思惹人伤,离情断心肠。

  方沛泽不禁感叹,年岁大了,也开始伤春悲秋了。

  只是就算时光倒流,老天成全了他和兰灵儿,他又会不会后悔为了美人弃了家业呢?

  他没有答案。

  此刻,远在江城的一对小儿女,无论是春草夏花,秋雨冬雪,都正静静地共享岁月的美好。

  江城的秋天是愉悦蓼绽放的季节,远远望去像给珞珈山蒙上了一层粉白相间的毯子。

  春日的樱花虽美,可是粉蕊娇嫩且短暂花期,每年不过十日便渐显凋零。

  这愉悦蓼却不同,漫山遍野的肆意生长,哪怕是被路人不小心踩在脚下,也会很快再昂起首来,于瑟瑟秋风中重新绽放。

  兰灵儿去湘陵好几天了,赵慕体贴一双儿女,趁机指派士彦回家替他取些衣物用品。

  士彦也有心,特意绕道珞珈山上,给媛婍带了好些盛开的愉悦蓼。

  在他心里,媛婍美好纯真,若能再如这愉悦蓼一般洒脱快活、乐观坚强,就更好了。

  一进家门,士彦就看见了媛婍笑意盈盈的向他跑来。

  “我就说,是彦哥哥你回来了,奶娘还不信呢。我听得很清楚,你停车的声音都与旁人不同。”媛婍迎上前来接过士彦手里的花,“干嘛去摘这个回来,这种花,山上到处都是,颜色也不娇艳。”

  “好歹是鲜花,给你放在门口熏熏院子也好。你喜欢的樱花只开在春天那几日,不然哥一定让人日日采了给你送来。”士彦宠溺的看着媛婍,仿佛她的笑容让他的心中都已经阳光普照了。

  “你跟我来,给你看样东西,”媛婍把花塞到了旁边一个丫鬟手里,嘱咐她用水养着,就兴冲冲地拉着士彦回到她屋里。

  媛婍美滋滋的从妆盒里拿出一瓶嫩粉色的指甲油来,满怀期待的问士彦,“好看吗?”

  “好看,哪来的?”士彦看着媛婍,眼中总是荡漾着柔情。

  “柔嘉姐给我的,说跟我的新衣裳正相配。”

  “媛婍长得白净,用什么颜色都好看。”对士彦来说,媛婍就是他心里的尺子。她的样子最是娇俏可人,她的声音最是悦耳动人,她的喜好就是士彦的喜好。

  “真的?”媛婍把指甲油塞在士彦手里,“娘不在家,那你帮我涂上看看。”

  士彦心里暗笑,娘不在也可以让兰姨帮她涂啊,可小丫头还是一定要等他回来。不仅如此,他才一进门,她就忍不住跑来找他,还像小时候一样喜欢黏着他。

  丫头对他,也是与旁人不一样的。想明白了这些,士彦心里竟有些得意。

  媛婍已经坐在桌边,急急忙忙地伸出了小手,“快来呀,涂好了我们去山上放风筝。”

  士彦顺从的坐在她对面,精心的帮她涂着指甲,“手还是这么小,好像这些年都没怎么变呢。”

  “奶娘说了,小手抓宝大手抓草,姑娘家就是要手小才能嫁个好婆家。彦哥哥的手大,可你瘦得指间都是缝隙,守不住财,你看看我,”媛婍得意的举起自己的小手在士彦眼前晃了晃说,“严丝合缝的,奶娘说我这是最富贵的元宝手,以后彦哥哥的私房钱就存在我这吧。”

  一听到媛婍提到嫁人的话,士彦心里就酸涩难耐。可他要信守承诺,不想再与媛婍因为这类话题而有争执,于是十分配合地开着玩笑,“好呀,一会儿我就把我屋里值钱的东西都给你搬过来。还有爹最喜欢的那个古董花瓶,就摆在你床头好不好呀?” 

  “讨厌,我才不要那些呢,”媛婍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士彦,“我想要彦哥哥常看的那本《诗经》,看你平日那么爱惜,不会不舍得给我吧?”

  士彦心里一惊,他写在那书里的批注越来越多,渐渐成了一个可以让他抒发情感的树洞。很久以前,他就不敢把它放在家里了,难道被这个鬼灵精怪的丫头发现了什么。

  “家里不是有好几个版本么,怎么就想要我那个?”士彦问。

  “你那本装订的小巧精致,随身带着也方便。”媛婍仔细看着她的指甲,并未注意士彦神色有些紧张。

  士彦这才松了口气,“那下次回家我再给你买一本同样的就是了,媛婍不是喜欢翻新书的味道么。”士彦真怕她坚持要自己那一本,急切之间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拒绝她,反而增添二人隔阂。

  这个意外的小插曲警醒了士彦。

  他本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掩饰得够好了,可生活中还是有这么多点点滴滴的细节蔓延,时刻提醒他对媛婍无以复加的爱。以后他要更加仔细、谨慎,在没有足够的实力前,一定不能让别人发现蛛丝马迹。

  “也好。”媛婍全然不知道士彦的心像坐上了过山车一样,高低起伏不平。

  她满意的看着士彦的作品,“彦哥哥涂得真好,每一个都均匀整齐。看来爹以前让你练的那些手头功夫还是有点儿用的嘛!”

  士彦的手遒劲有力,一看就是浸润军营多年的军人的手。

  他该感谢父亲从小严格要求,才能练就这一份童子功。十来岁时,他就弹无虚发,军营里的士兵都开玩笑地叫他“小小神枪手”;每当扬鞭勒缰,再桀骜不驯的烈马也变得温顺听话。

  以后,他也要靠自己这双手,为他的媛婍打出一个天下。

  他的手也最温柔,从小到大抱着媛婍回家,拍着她睡觉,喂她吃饭,手把手的教她写字,偶尔风大还会替她捋一下额前的碎发……

  小时候,媛婍不管到哪总爱牵着他的手。

  开始时,她只能握得住他一两根手指,慢慢的就能与他掌心相合。

  天冷时,士彦最喜欢做的事,是把她的小手都包在自己的掌心里,替她遮挡刺骨的寒风。哪怕他自己的手被吹得通红皴裂,也舍不得放开她的小手……

  午饭之后,媛婍照例要午睡一会儿。

  趁着空当,士彦把她喜欢的风筝拿出来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士彦仔细检查,看风筝线和线轴能不能灵活运转,如同上战场前检查枪械那般一丝不苟,唯恐到了山上风筝飞不起来败了媛婍的兴致。

  说来也巧,下午士彦带着媛婍上山之后,天气愈发晴朗温暖,秋风也舒缓和煦。可是在天公如此作美的好天气里,媛婍的风筝却怎么也飞不起来。

  “不飞了,什么破风筝。我不想玩这个了。” 媛婍赌气地把风筝扔到了地上。

  “入了秋越来越冷了,这样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多难得。”士彦开解媛婍道,“要不,我们玩点儿别的吧?”

  媛婍在口袋里摸出了一条自己的手绢,高兴地说,“好呀,彦哥哥,你蒙上眼睛来追我吧~”

  “你可不许跑远了,哥该找不到你了。”士彦很配合的俯下身子,好让媛婍容易够着他。

  他从未告诉过媛婍,其实他一直都能隐约看见她的脚步。只因为太迷恋她在林间翩跹时银铃般的笑声,他才总是先假装抓不到她,约摸着她累了跑不动了,他就故意跳出来,再出其不意的把她搂在怀里。媛婍在他的怀抱里像一条灵活的小鱼,活泼欢腾却不愿离开他的臂弯。

  “彦哥哥,彦哥哥你来呀~”媛婍手里拿着几根狗尾巴草,不时地去碰碰士彦。

  士彦偶尔也会抓一下她的衣襟,然后再让她跑掉。

  在媛婍面前,士彦渐渐卸下了防备,连身侧草丛中窸窸窣窣的声音都未曾察觉。

  藏身在草丛里的男子冷笑了一下,轻声对旁边的小弟说,“今天咱们走大运了,没想到平日里像猎狗一样警醒的赵士彦今日竟让这丫头蒙了他的眼睛,可算是帮了咱们大忙。利索点下手,准备回去拿酬金吧。”

  “辉哥,这丫头长得真俏啊,一会儿解决了赵士彦把她带回去伺候少爷吧,到时候咱俩肯定……”小弟看着媛婍有些呆了,只觉得她比这江城风月场所里的头牌姑娘还要美上千百倍。

  “蠢货,到时咱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丫头谁敢动?她就是司令家的媛婍小姐!”

  被称作辉哥的那个人慢慢站起身来,眯着眼睛瞄准了士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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