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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疯子


  不同于刘毅擎的记忆,半个月就恢复了,完完全全的恢复,冬靡的记忆恢复的很凌乱,断断续续的,她时不时的就会突然记起一些零零散散的画面,就像是一页一页的小说一样,让人自看得见一瞬间,却看不全。

  但是,冬靡却发现,自己似乎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冬瓜带着穿越了,起码,她看见过很多批不同的人。

  那么,她在里面觉得那个很像刘毅擎的人是谁呢,和他什么关系呢,对了,那个时候的刘毅擎,似乎是叫做陆欢,很难想象,她自看了一眼急救觉得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一个温和如玉,一个,就是个疯子。

  可是,有些人的气息,就算是改变了容貌,那也是让人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一眼就觉得熟悉,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化成灰都认的。

  冬靡对陆欢,估计就是这样的吧。

  毕竟,她记得,似乎是这个人,教会了自己很多的东西,甚至是,自己变成这样的一个性格,就是这个人感染的,也算是自己半个老师吧。

  她本能的觉得,她在这个世界还会和刘毅擎这个人有纠葛,这是直觉,不是女人的直觉,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直觉。

  然而,她在这个学期中间的时候,真的和刘毅擎遇见了,在刘毅擎的家里。

  她被刘毅擎绑架了。

  什么鬼?

  冬靡迷迷糊糊的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坐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醒过来,身上的衣服也换过了,是一条秋天的长袖睡衣,浅灰色的棉质睡衣,舒服有干净,连扎起来的头发都被散开了。

  她习惯性睡觉的时候把头发散开,这样睡得舒服一点,显然这个把她弄到这里的人很熟悉她的习惯和喜好。

  而知道她习惯,而且会把她迷晕了弄过来的人,冬靡觉得,好像只有刘毅擎了。

  但是这个世界的刘毅擎似乎不是自己记忆里的那个陆欢,应该也不会这样搞她吧……

  然而,等到冬靡看到现在的刘毅擎之后,就发觉,这个人似乎已经不是单纯的那个她认识的刘毅擎了,这个人和记忆里的陆欢重叠了啊。

  或者是,陆欢将他吞噬了。

  “我是该叫你刘学长呢,还是陆欢?”冬靡也懒得遮掩什么了,懒洋洋的靠在床头,雪白的脚丫子还露在被子外面,悠闲的一晃一晃的,看得人心里痒痒的。

  当然,冬靡自个儿是没有发现。

  “随便你,你喜欢就好了。”刘毅擎,亦或者,可以说是陆欢,看着冬靡的脚丫子,咽了咽口水,莫名的有些移不开眼了,平息了一下自己的气息,到冬靡旁边把给冬靡倒了杯水。

  “那就陆欢吧,其实你现在的这个名字我叫着有些拗口,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叫的。”冬靡还是没发觉,歪着头想了想,然后吐了吐舌头,一脸的悠然。

  “行,饿不饿,我给你做了些你喜欢吃的。”陆欢点点头,像是附和,看着冬靡喝了几口水,低头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发觉冬靡似乎已经有一天没有吃了。

  嗯,是他没有估算好迷药的药量,似乎是药量有些重,以至于冬靡在这儿睡了一天,要不是自己的亲自下的药确定这个药量不会真的对身体怎么样,他估计都要把冬靡的身体做成木偶人了。

  那样,冬靡一样就可以和自己在一起,一辈子,一辈子都是属于他的。

  不过,还好,冬靡醒过来了,他的冬靡还是活生生的。

  “好啊,不过,你是不是要先把这个给我解开,不然我怎么吃?”冬靡抿了抿唇,悠闲的打了个哈欠,然后,抬了抬手上挂着的链子。

  没错,冬靡白生生的手腕上,挂着一根链子,银白的链子,很好看,很精致。

  但是,不管是怎样,都改变不了,这他妈的就是个手铐的事实。

  陆欢这神经病不仅是把她弄过来了,还要小黑屋了,这是要囚禁的节奏啊。

  果然都是脑子不好使,又特别好使的人,连想法都一瞬间的看透了,相互看透了。

  “不要紧,这条链子很长,能够让你去客厅,去吃饭,去洗澡都可以,你不喜欢吗,我特地让人去做的,定做的,可花了我不少钱呢。”陆欢笑着把冬靡的手腕握住,大拇指细细的在冬靡的手腕上摩挲,气息很暧昧,也是刻意透出来的暧昧。

  “你这辈子不是个富家公子吗,挺有钱的,还在乎这一点。”冬靡看了眼陆欢,知道把这条链子去掉的愿望是不可能的了,无趣的撇撇嘴,翻了个白眼,随手就把陆欢的手给甩开了,然后就掀开被子起来了下床。

  然后冬靡就看见了那放在床边摆的整整齐齐的一双粉色兔子的拖鞋。

  萌萌哒的兔子拖鞋。

  “仁兄,你几岁啊?”冬靡抿了抿唇角,觉得自己对着陆欢准备的那一双拖鞋,有点难以下脚,白生生的脚丫子在空中缩了缩脚趾头,透出主人的无语和无奈。

  “你说以前的那一世还是现在的这一世,不过不管是几岁了,我始终觉得,这双拖鞋很适合你,真的很适合,我很喜欢。”陆欢笑着冬靡的眼神,蹲下身,亲自握着冬靡的脚套进了那双拖鞋里面,笑意很温柔,很纵容,也很满足。

  终于摸到了啊,好开心,好满足啊,和想象中的手感一样。

  冬靡没感觉,表示丝毫没有感觉到陆欢那隐藏在心底的痴汉心思,她反而很适应,因为她觉得,陆欢似乎是在曾经经常给她做这些,她一点都不觉得应该反抗。

  而她不知道的是,曾经的她,那个时候,只有十多岁,最后一次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压根就没有成年,这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虽然是在末世,三观什么的基本已经碎成渣渣了,可是,还是不会动手的。

  可是现在不一样,冬靡现在这个身体有十九岁了啊,虽然才过生日没几个月,可是,也已经长大了,亭亭玉立的就像一朵新开的花儿,正是最美的时候。

  这样的美人,是个男人都会心动,而陆欢现在就是这个对冬靡很心动的男人。

  不可否认,不管是前世今生,他都是喜欢冬靡的,很喜欢,喜欢的不行。

  他想要和冬靡过一辈子,不管是冬靡喜欢轰轰烈烈的生活,还是冬靡喜欢平平淡淡的生活,陆欢都愿意陪伴,可是,冬靡似乎是不愿意的,于是,陆欢只能够自己去实现这个愿望了。

  “走吧,别等久了,菜要是冷了的话,我估计又要重新做一遍了。”陆欢给冬靡穿好鞋,起身摸了摸冬靡的头发,将冬靡耳边的一缕发给别到耳后了,似乎是还怕冬靡冷到了,给冬靡找了件衣服来披上了。

  “好。”冬靡看着鞋都穿上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依着陆欢的话就和陆欢去吃饭。

  陆欢这个补习班真的是没有白报啊,以前几乎是不进厨房的男人做起饭来不仅是有模有样的,而且味道还真的不错。

  “喜欢吗?”陆欢给冬靡夹了一筷子曾经和李梦婷学来的柠檬鱼,望着冬靡的眼睛,很认真,里面全部都是期待。

  “还行,味道吃着不错,就是我不怎么喜欢吃鱼。”冬靡其实是不吃鱼的,以前末世连鱼都没有,后来有了也不喜欢吃,可是好歹人家都夹到冬靡碗里了,冬靡是不会拒绝的,吃了口,觉得味道不错,而且没有刺。

  但是,以冬靡的挑食,她是不会夹第二筷子的。

  “是吗,那就别吃这个了,吃点别的吧。”陆欢点点头,然后面无表情的把那碗柠檬鱼端去倒了。

  冬靡不吃鱼他其实是知道的,但是他以为冬靡是喜欢吃这个鱼的,可是,貌似也不喜欢啊。

  “怎么了了,脸色这么可怕。”冬靡看了一眼就知道陆欢这个样子是什么意思了。

  不开心,极端的不开心。

  “你看出来了?”陆欢也没有胃口了,他本来就不饿,是看着冬靡吃,怕冬靡一个人吃的无聊,就像陪着冬靡吃一些的,可是,现在没心情的,就索性把筷子给放下了。

  “嗯,你背后的黑气都快冒出来了。”冬靡吃了口饭,点点头,一脸的认真,也一脸的轻快和挪列。

  “是吗,这么熟悉我的,那你说说,我为什么不开心?”陆欢看着冬靡有些小得意的样子,心情莫名的好了一些,抱着双臂,悠闲的往后一靠。

  “可能是教你做这道菜的人骗了你,比方说,她和你说我喜欢吃这个?”冬靡慢悠悠的喝了口汤,唇边毛茸茸的细毛上沾了一片水色,莫名的让人有些想要亲上去的**。

  “是啊,那你说这个人是谁?”陆欢强迫自己别开眼,赞同的点了点头,饶有兴致的陪着冬靡继续玩。

  “李梦婷,你前段时间不是和她一起在厨艺班吗,她去问冬远拿了柠檬鱼的方法,然后去告诉你了,然后你就信了。”冬靡慢条斯理的拿了一张纸巾把嘴角的汤渍给擦干净,继续吃别的菜。

  刚刚那个梅菜扣肉有些咸了,虽然下饭正好。

  “对,那冬靡你说,这个骗了我的人,我要怎么办才好?”陆欢没被冬靡说中一点就越开心,最后开心的都大笑起来了。

  青年原本是温和绅士的人,可是笑起来的样子,突然变得很癫狂,很疯。

  让人觉得,有一种很可怕的感觉。

  “直接弄死还是生不如死?”冬靡和陆欢的脑回路神同步,尤其是在搞事情这一点上。

  现在的冬靡听见似乎是要动手了,直接就连饭都不吃了,兴致勃勃的望着陆欢的眼睛,那漆黑的眸子里面透出了可怕的兴奋。

  “生不如死吧,弄死实在是太便宜了。”陆欢认真的想了想,一点也没觉得冬靡这话说的有些吓人,反而觉得很正常,很平和单手撑着下巴,还认真的想了想。

  “那行,这边不是有个海吗,你去找人到海边挖个水牢,把人关进去,海上是不是的有潮汐嘛,隔三差五的淹一淹,关上几个月的,估计就半死不活了。”冬靡学着陆欢的动作,越说越开心,就像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一样的乐呵呵的,满眼都是星星,星星一样的璀璨。

  “这个法子不错,我回头就让人去做。”陆欢这个疯子和冬靡的思维极其相似,就像是冬靡的这个办法,陆欢很喜欢,然后也想要实行。

  “可是,我要怎样才能够把李梦婷悄无声息的运到那里去呢?而且,那个水牢也要没有人知道,难道要我自己去挖?”陆欢歪着头认真的想了想,然后一手敲着桌子,看了看自己修剪的很好的手指。

  “怎么就不行了,你不是也悄无声息的把我弄到这里了吗,而水牢,大不了水牢挖大一点,大不了,多关几个人就行了啊。”冬靡好奇他的手,一把将陆欢的手给抓过来,看着手心的那双玉白修长的手,很好看,很细腻,都不像是男孩子的手,最重要的是,手感好。

  冬靡其实身体里隐藏着对肌肤接触的渴望,虽然她平常并不喜欢别人接触她,可是要是她主动接触的话,那就不要紧了。

  就像是现在,冬靡握着陆欢的手,别的很舒爽。

  “也是啊,还是你聪明啊,冬靡,你看我这么傻乎乎的,没了你我可怎么办啊,要不你和我在一起,一辈子好不好,我知道你可以有很多辈子,我就想要你一辈子,好不好?”陆欢反手把冬靡的手給握住了,笑意浅浅,很温柔,很认真,还带了一些小孩子似的撒娇和渴求。

  冬靡没有回答陆欢,反而是看了他很久之后,然后还看了看自己被握着的手,突然就笑了,笑得有些疑惑,有些傻气。

  “我突然记起来,我似乎是忘了问你,你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来?”这个是冬靡的问题。

  “因为我喜欢你啊,很喜欢你,很像和你过一辈子,一辈子在一起,不管怎样都不分开。”陆欢手心突然有些发汗了,握着冬靡的手,不自觉的用力,冬靡不说,他也没有察觉。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紧张,很久没有的紧张。

  好像回到了当初还没有变成丧尸,还是一个善良的人的时候,那个时候遇见心爱的姑娘的时候的青年,那样的心情,很美好。

  “可是,我好像并不喜欢你。”冬靡的目光又落在了自己被陆欢握着的手上,很认真,很单纯。

  就是单纯的拒绝。

  “你看,就是这样,所以我才会把你抓过来,囚着你啊,不然你走了怎么办,你要是又消失了,我会伤心很久的。”陆欢听见冬靡拒绝,也不伤心,反而很亲昵的低头在冬靡的手上亲了一口,带着自己全部的爱意和虔诚。

  这就是疯子,这就是疯子该有的态度。

  第一反应不是成全,而是占有,不顾一切的占有。

  ------题外话------

  我这样写男二和女主,你们会不会打我,这个真的是男二,emmm,至于男主,可能还要等一等吧。

  然后,问你们一个事儿,要是你们继续看现代的,扣1,想看古代的,可以扣2。

  现代的是渣男霸道总裁和职场白骨精cp,女主未婚妻女儿,蛇形搞事情,而古代的是失忆的江湖山庄庄主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有婚外恋,出轨等,你们想看哪个和我说一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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