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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冬靡拿着一个老款的洛基亚先是把银行卡的密码找出来了,然后去取钱换了个大屏的智能手机,那个处理器太慢了,用着不方便,然后找了个超市买了一大袋吃的,就买火车票去横店了。

  火车上面不允许带宠物,于是冬瓜就又变成一只飘在半空中的毛团子,眼睁睁的看着冬靡吃完了葡萄干蛋挞,然后吃牛奶饼干,然后吃绝味鸭脖,然后吃怪味花生……

  “……”看得口水都留下来了的冬瓜几乎要哭出来了。

  ‘呜呜呜,我家主上折磨我,不给我吃,不给我喝也就算了,还当着我的面,把所有的好吃的都给吃完了,吃完了,一点渣渣都不知道给宝宝留的。’

  冬靡吃的满嘴是油,但是动作优雅,而且脸好看,一看都是有教养的家里教出来的女孩子。

  有人偷偷在火车上把冬靡偷偷拍下来了,然后发到了网上,并且微博的标题很玄幻。

  火车上看到一个小姑娘,有些面瘫脸,但是吃东西的样子,真的是萌我一脸血,像小仓鼠一样,不说了,上图給你们看。

  下面是附着的九张冬靡吃东西的九宫图。

  冬靡对于这件事情一早就知道了,也没有阻止,她本来就是要去娱乐圈的,没有知名度怎么行呢,这不就是造势呢。

  而且也是真的,冬靡被偷拍的那几张图虽然是偷拍的,但是角度选的很好,当然也不是说冬靡是那种要靠角度才能够美出来的脸,而是,那个角度,冬靡认真的吃东西的样子,以及萌哒哒的拧着眉吃到辣的样子,真的很有反差萌。

  萌的人不要不要的。

  等照片到微博上面去了,要说冬靡不做什么手脚的话,那是不可能的。

  微博有一种东西叫做热搜,冬靡用了点手段,让自己那个微博上热搜榜了,不高不低,十五六名的样子,就要一个眼熟就行了。

  结果,冬靡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这个世界上啊,最可怕的就是那些键盘侠。

  照片的角度一看就是偷拍的,然后就有人在微博底下说这个偷拍的博主不尊重人的肖像权,偷拍照片就往网上发。

  嗯,这当然是最开始的一些圣母婊的话。

  然后是另外一批被冬靡那反差萌到的网友,在下面喊话是哪个火车站,他们要去偶遇,要去接火车,太可爱了这女孩子。

  然后就有人说冬靡的长相很像梅清,就是那个二线演员,民国时期的美人梅清,于是冬靡还没有进去娱乐圈呢,就有了个外号,被人叫做小梅清。

  而这个时候的冬*小梅清*靡,吃的肚子满满的就下了火车,查了地图打的去横店影视城了。

  横店不仅是个影视城,也是个旅游度假的地方,很多人都会来这里碰一碰运气,看会不会幸运的遇上自家的偶像,也因此,这里的酒店很多,从五星级的大酒店到一晚二十块钱的小旅馆都很多。

  冬靡末世的时候苦多了,第二世的时候又被韩离岸那样宠着,正所谓有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做惯了公主的冬靡选择了五星级大酒店。

  反正花的不是她自己的钱。

  而她选择的酒店也很微妙,是一个剧组正住着的一个酒店,剧组还没有开拍,但是快了,里面的角色差不多都满了,就差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的角色,是剧里面的一个小公主,倾国倾城的容貌,单纯透彻的性格,自出生之时就有预知天命的能力,高贵优雅,而且神秘。

  最重要的是,面瘫。

  嗯,就是这样。

  冬靡这次就是瞧中了这个角色,所以锁定了这家酒店,她想要这个角色。

  就算是这部剧只是一个网剧,而且里面的制作也不是很精良,但是,这个剧本,这个角色,冬靡有把握火起来。

  坐好打算,冬靡装模作样的出去了一趟,然后装作捡了一只流浪猫冬瓜,然后顺道去带冬瓜买了一堆猫砂猫粮什么的,就这样在酒店里面养起了猫。

  而微博上,也如冬靡所愿,因为冬靡吃东西的照片,而闹翻了天。

  大多是说冬靡萌萌哒的,想要见一见的,然后在网上搜索冬靡的微博号。还有就是阴谋论的,说冬靡这是故意摆拍,想要火起来的。

  还有梅清的粉丝在一堆人中间说人家要做网红就不要扯上他们家梅清,他们家梅清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流,不要蹭他们家梅清的热度。

  冬靡抱着猫,买好了东西,回去的路上,看着微博上面的评论,就在网上弄了个账号,还是没有认证的,之后再伪造了一些以前发的一些小清新的微博什么的,然后发了一张自拍。

  带着冬瓜拍的一张美照,依旧是面瘫脸,但是怀里的猫咪一身雪白的毛毛,女孩也很好看,真的让人看见了就挪不开眼。

  只因为,萌萌哒的猫咪和美美哒的小姑娘配合在一起,莫名的有一种反差萌,萌的人一脸血,下面是一段和一般小女生差不多的话。

  “emmmm,今天捡到了一只喵喵,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好带回酒店养着了,以后找到住的地方了就给他买一个好一点的窝,现在嘛,就要委屈你和我一起睡了哦,小冬瓜。”

  然后,继那张偷拍的照片上热搜之后,冬靡的微博也上了热搜,本来只有几十个冬靡自己弄得僵尸粉的,在上热搜之后,瞬间就多了八千粉丝,还有不少在下面留言的。

  “全世界都捡的到猫,就我捡不到猫系列。”

  “哇,好了爱的小妹妹啊,还有猫,都想要啊。”

  “又一个网红崛起了,还捡猫,不知道捡到了猫要还回去吗,也不怕猫的主人着急。”

  “……”

  下面的评论奇奇怪怪的很多,冬靡随便看了几眼,也懒得管,直接就抱着冬瓜去吃晚饭了。

  横店位于横店镇,这个地方好歹是一个景点,吃的东西肯定有好多吃的。

  冬靡一个吃货,带着冬瓜一个吃货猫直接就带着梅清的钱吃遍了半条街。

  明天吃下半条街,今天吃不下了。

  只是,冬靡回酒店的时候,似乎看见了一个很眼熟的青年。

  白衬衫牛仔裤,是一身年轻大学生的打扮,还潮流的染了一头棕色的头发,个子很高,估计一米八五以上,身材也好。

  但是,这都不是冬靡要注意的重点。

  重点是,冬靡觉得眼熟,觉得眼熟的像丹逸。

  那个,说喜欢自己的青年,那个每次都会在兜里揣一颗糖,会笑着给自己的青年。

  不过,丹逸长什么样子来着?

  时间隔得不久,明明就只是一年不到的时间,可是冬靡竟觉得,自己已经不记得丹逸的容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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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出来了啊,出来了啊,给你们的福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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