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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王八蛋


  “我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滚出我的地盘!”克烈冲着野蛮人喊出警告,但是他并没有等待他们回答。

  克烈猛踢了斯嘎尔一脚,高声厉叫着发起了冲锋。

  士兵们原本早已斗志全无,心中只剩下对贵族们的愤恨。

  然而,克烈疯狂的自杀式冲锋彻底激起了他们的血性,大批人马紧跟在克烈和斯嘎尔身后,一鼓作气杀进了敌人的战阵。

  紧接着,第一军团自出征以来最为血腥的白刃战拉开了帷幕。

  虽然军团的第一波冲锋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野蛮人很快便反应过来,组织起人手主攻军团的侧翼,随后更多的兵力开始加入进来,四面包围了军团。

  战场形势急转直下,斯嘎尔一惊,抛下了克烈,朝着远处逃去。诺克萨斯的士兵们也开始犹豫起来。

  但在战场中央,克烈仍在一片血肉横飞中左劈右砍、拳打脚踢,没有半点退却的意思。

  敌人的尸体在克烈周围堆了起来,他的衣服也浸透了鲜血。

  虽然他的长柄斧每挥一下都能见血,但野蛮人无穷无尽的人潮还是把他逼得不断后退。

  然而,他口中刺耳的辱骂并未减弱,反而愈发高亢,不顾一切地挑衅着对手。

  显然,约德尔人根本就打算战死在这里。

  勇气和懦弱毫无分别,都会像瘟疫一样散播开来。

  见到克烈如此奋战的决心,战士们前仆后继地又顶了上去,就连斯嘎尔也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看着军团最后的拼死一战。

  诺克萨斯人的阵线很快被冲破了,数倍人数的敌人将克烈推倒在地。

  这时,龙蜥斯嘎尔凯旋一般重新加入了战斗,从野蛮人的身后发动了袭击。

  它尖声咆哮着,在绞肉机似的刀光剑影中撕开了一道口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

  当克烈再次翻身上马时,他完全变成了一股骇人的死亡旋风。

  接下来的事情,就只剩下野蛮人抱头鼠窜了。

  虽然幸存的诺克萨斯人寥寥无几,但他们仍然赢得了战斗。

  德鲁涅部落被击败了,他们的土地也划入了帝国的版图。

  而贵族们的尸首,连同他们的黄金铠甲,则再也没人见到过。

  渐渐地,几乎每个帝国的军团都有了克烈的故事。

  这些故事大同小异,并且有一点确凿无疑:在那样疯癫的勇气面前,任何失败都不是最后的定局。据说他会随着军团铁蹄所至,为自己和斯嘎尔抢夺着每一份战利品和土地。

  许多诺克萨斯人都觉得这些传闻荒诞不经,难得作数。

  但在军团的征途上,随处可见这样的签名——“克烈所有”,宣示着每一块新领土的归属。

  ***龙蜥游荡之地***

  北部荒原上可没有整洁的内衣裤和纯金的夜壶。这里只有荒凉。除了野蛮人的盗匪、满地的毒草和冰冷的风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为了生存,你吃下去的都是石头,拉出来的就是岩浆。而在所有糟糕的东西里,我就是最顽固、最刻薄、最要命的混蛋。所以这成片的原野都变成了我的地盘。

  “可是为什么我到头来是这副境地?为什么我要跟你这头蠢家伙呆在一起?”我又开始大声嚷起来。

  斯嘎尔正躺在石头上晒着太阳,她只是喷了一下鼻子。她身上的鳞片就像是缀着金丝的黑色金属。什么也打不穿这头龙蜥的皮。我见过一把钢剑劈中了她的腿,然后自己断掉了。

  但是即便如此,她放的屁仍然臭得没法忍。

  “我在叫你,混蛋胆小鬼。你好像有话要说?”

  “咕噜……呜啦。”它抬头看天,同时打了个哈欠。

  “刚才那只是一只松鸡而已!还没我的手掌大。你居然跑了……蠢东西,傻畜生!”

  “咕哩……呃啦?”斯嘎尔半睁着眼睛,赶开了面前绕个不停的苍蝇。

  “嗯?顶嘴?有意思?哈哈哈,你这套蛊惑人心的说辞我已经受够了。我就该把你留在这里等死。就该这么办。你会因为孤独而死掉。见他的鬼,没有我你一天都撑不过去。。”

  斯嘎尔仰着脖子,把脑袋靠在石头上。

  跟她说话完全是浪费时间。我应该原谅她——但是,她那极富节奏的放屁动静简直就是在嘲笑我。那股味道一盖过来,我觉得被一面煎锅扇了一耳光。

  “够了,王八蛋!”我把臭不可闻的帽子甩在地上,迈着大步离开了营地,心里发誓我绝对不会再看她一眼,这头贱东西。不过,那顶帽子真是好东西,所以我又小跑回去,从地上捡了起来。

  “好,继续睡你的觉吧,懒耗子。”我一边说一边走远。“巡逻我自己来。”

  虽然不管是哪个农庄离我都有十里地远,但那可不是放弃巡逻的借口。而且我就得这么干,无论那只心肠鬼祟的蜥蜴帮不帮忙。

  当我站上山顶的时候,太阳正拖着晚霞朝地平线后面爬去。在一天中的此时此刻,光芒会跟你的眼睛玩一些小把戏。我遇到了一条蛇,想和我聊一聊馅饼的硬皮。哦,不是蛇,是一块石头的影子。

  可惜死了,我正好有很多关于馅饼硬皮的看法。不过至少让我在脑子里复习了一遍。我已经好多年没和人正经聊过这个话题了。

  我正打算喝上一大口蘑菇汁,然后好好跟那条蛇解释解释我的理论,然后我就听见了他们的声响。

  那是猎犬的低吼和嘶声,它们在放牧。有牧群,就说明有人类——有人闯进来了。

  我攀上一块大石,先是往北边望去。

  在我的草原上,只有起伏的连绵山野,还有地平线上散落的小丘。

  也许,那些狗叫声只是蘑菇汁在我的脑袋里搅起的幻觉……接着,我把目光转到了南边。

  从我所在的山丘算起,大概半天路程远,三百头厄玛克正在吃草。在我的地盘上,吃草。

  猎犬围着牧群,但没看到马。周围有几个人类在闲逛。人类不喜欢走路。

  所以就算没有天才的头脑,你也能猜得到附近肯定有更大规模的人马。

  当然,我也恰好是一个天才。所以这很简单。

  我的血液噌地一下就烧起来了。扰我清静的王八蛋看来不少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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