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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棘手的事情


  谢锦书当家没几天,就遇到了难题。

  太医们开给袁梦雨的药里面,有两味药叫做五灵脂和红花,怎么也买不到。

  这两味药并不是名贵药材,平日里多得很,可是这一年,据说是这两味药都让几个四川来的药材贩子给收购光了,市面上所剩无几。侥幸收购到少量五灵脂和红花的商贩趁机哄抬物价,以至于它们的价格都超过了人参和鹿茸,而且就这样还供不应求。

  可是,袁梦雨总得吃药吧。

  她已经在许太医等几位大内名医的帮助下成功堕胎,剩下的,就是滋补和调养了。谢锦书有些同情她,好不容易求神拜佛吃药怀了个孩子,这下子又没了,任谁也会受不了,于是吩咐厨房,只要是袁姨娘需要的,尽量满足。

  只是这五灵脂和红花找不到,让谢锦书烦恼不已。她已经派人到市面上高价购买了一些五灵脂和红花,但是那一点点远远不够,太医们说了,袁梦雨要照这个方子吃上一个月呢,后面还要调整几味药,不过这两味药少不了。

  谢锦书不觉哀叹自己倒霉透顶,才当家两天就遇到这样的麻烦事。可是,也只能硬着头皮去应对,总不能不让袁梦雨吃药吧。

  昨天,她和秋云去看了看她,乍见之下惊了一跳。袁梦雨原先饱满圆润的鹅蛋脸两颊深陷,眼圈也有些黑,嘴唇毫无血色。倒是没有力气和心思来表示对谢锦书当家的不满了,因为她连站起来走几步路都需要两个丫鬟左右搀扶着。而且她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究竟什么时候能好起来。

  许太医他们说,这种情况最忌心悸浮躁,需要平心静气慢慢调养,一着急,火气一起来,气血不稳,痊愈的速度就会慢许多。袁梦雨无奈,只得暂时放下对谢锦书的嫉恨之心,专心调理身体,打算有朝一日身体好了,再给李慎生个孩子,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

  但是,谢锦书现在不仅不是傻子,还做了当家夫人,和李慎圆房,是迟早的事情。袁梦雨想来想去,决定先采取些预防措施,让李慎不要接近谢锦书。

  玉荷听了她的主意,觉得不大可行:“可是小姐,这件事情恐怕我们无法阻止,老爷和夫人安排的事,二少爷一定会照办的。”

  袁梦雨说:“事在人为。只要我想办的事情,没有办不到的。想当初,我娘也不过是个妾,委委屈屈给人做小,最后怎么样,那个原来的袁夫人不是一样被我娘挤得无处安身吗?”

  玉荷是在以前的袁夫人——也就是袁鹤的亲娘——去世之后才来到袁府做丫鬟的,因此对于袁府以前的事情并不清楚。听到袁梦雨提起一些往事,不由得好奇道:“夫人是怎么样把大公子的娘挤得无处藏身的?”

  袁梦雨冷笑道:“那个蠢女人,我娘还没怎么出手呢,她就给打败了,真是不中用。不过说起来,她也算是个好人,对我很不错,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对我甚至比对她自己的儿子还好。”

  “那么……”玉荷不明白,既然是这样一位慈爱的正房,这小妾为什么还要对付人家。

  “这你就不懂了吧。”袁梦雨看着玉荷,“我母亲告诉过我,一个女人,要想在婆家不受欺侮,就一定要保证夫君身边始终只有自己一个女人。否则,无论其他女人多么贤淑善良,她都会嫉妒你和她分享了那个男人,会想尽一切办法夺取夫君的关心。这时候,如果你不出手,那就等着被人宰割吧。”

  玉荷吐了吐舌头:“这么可怕啊。那么小姐,当初你明知道二少爷和那个谢锦书是指腹为婚的,你干嘛还非要做妾呢?”

  袁梦雨叹了口气:“谁叫我爱他呢?你不知道,我爱他爱得恨不能把心都掏出来。当然,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有一个和他指腹为婚的谢锦书,可是,谢锦书那时候不是个傻子吗?怎么这一转眼,她竟然变得这么精明了?看来我还是低估了她。”

  玉荷问道:“那么小姐,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袁梦雨刚要开口说话,突然觉得一阵眩晕,玉荷见状赶忙扶她躺好:“太医们说了,你需要静养,不能心急不能生气,还不能多说话。这会儿,你可能是说话说得多了,所以头晕。你先好好躺着,不要再动,我去拿晚饭来。”

  ……

  谢锦书的房间里,李慎正在和她商量着去哪里买到五灵脂和红花。

  谢锦书说:“不能和宫里求一些来吗?”

  李慎摇摇头。

  谢锦书说:“为什么?你和皇上不是好朋友吗?要一点点药材,估计他不会不点头的。”

  李慎为难地说:“我听许大夫他们说,今年也不知道怎么了,五灵脂和红花紧俏得很,宫里面的储备也不多,还留着给娘娘们用呢。”

  “不行的话,就派人去四川买吧。”

  谢锦书提出这个建议,并不是她故意讨好李慎,也不等于她忘记了袁梦雨曾经对她的挑衅,而是因为自己现在是当家人,不得不想办法弄到这些药材,免得被人说成是故意不给袁梦雨治病,否则,她才懒得管什么五灵脂不五灵脂的呢。

  李慎看了半天,没有发现谢锦书有半点虚伪,看来,她是真心实意为了袁梦雨着想。而自己,是怎么对待人家的?为了一个袁梦雨,把这么好的妻子都给忽略了。李慎到现在才发现,自己真的是瞎了眼了。

  李慎沉吟半晌:“四川离这里远着呢,且路途艰险,派人去买的话,要很长时间才能回来。”

  “为什么会路途艰险呢?”谢锦书甚是困惑,“你们今年不是才把那里的盗匪都给剿灭了吗?”

  “我不是说盗匪,是说那里的路不好走。”李慎不满地看了一眼谢锦书。

  谢锦书想了想说:“是啊,李白都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不过眼下也没有别的法子了,只能从四川去买一些回来。我明天一早就派人去,骑上快马,叫他们路上不要耽搁,我想,总不会太晚的。不过,现在也不知道哪里的价格,我算算啊,得带上多少银子……”

  谢锦书只顾着算钱,没发现李慎痴痴地望着她,眼睛里还有那么一些柔情蜜意。

  算到最后,谢锦书一跺脚:“干脆带上三千两银子好了,免得不够。”

  一回头,突然看见李慎那样看着自己,有些不自在:“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我脸上长花了?”

  李慎不说话。他没有听清谢锦书再说什么,只看见了灯光里谢锦书的一张俏脸,和披在肩上的柔软乌黑的长发。

  谢锦书看李慎表情很是奇怪,又问道:“喂,我说你在呆想什么呢?”

  李慎终于回过神来,说:“哦,我看见你的头发上好像有一根线,还是白色的”

  谢锦书急忙去照镜子:“是吗?在哪里?”

  李慎抢先一步堵住了她,伸出一只手来:“不用照镜子了,我来替你摘掉吧。”

  谢锦书本能地捂住脑袋:“不用了,我自己来。”

  李慎的右手已经抚上了她的耳畔。他轻轻摩挲着那绸子似的乌发,觉得此时的谢锦书很美,很美。

  谢锦书说:“你摘下来了吗?”

  “没有,你刚才头一动,头发一闪,它不知道又藏到哪里去了。”

  李慎的手正要滑向另一边,却被谢锦书不耐烦地打掉了:“你可真笨呀,一根线这半天都找不着,我还是自己去照镜子好了。”

  说着兀自推开李慎,坐在妆台跟前。

  李慎手僵在半空中。他尴尬地笑了笑,冲着谢锦书窈窕的背影说:“不用找了。”

  “为什么?”谢锦书正在撩开头发找那根子虚乌有的线。

  “因为……因为我看见,你刚才过去的时候,它已经自己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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