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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小翠嫁人啦


  三日后,季牧接到见习通知,当他看到那上面朱批的“陶聚源”三个大字时,立时便喊出了声!

  陶聚源,陶大朱最重要的产业,“一布织云、三佐襄州”,云州商界的巨无霸,那是再多的六合坊都比不了的影响力!

  这哪里是转机,堪称是天机啊!

  季牧兴奋得就像九院联考拿了太学第一那般,又是掐腿又是拍掌,分外觉得不真实,他竟然可以到陶大朱的门下见习!

  可是到了之后,现实像一个大巴掌啪啪打灭了季牧的兴奋。他并没有到陶府见到陶大朱,反而被安排到了一个叫做“九云馆”的地方。

  这个九云馆,季牧倒也不陌生,此地是九云郡最大的通商之所,云都和其他七郡与九云郡贸易的货物都要在此集散。

  九云郡有九云馆,云都还有鸿云馆,范围不同,但职能相差不多。这种地方再大一些便被称为会馆,像六湖商会,九州各地都有他们的会馆。而一旦成了会馆,便有了商帮的味道,九州来说并不新奇,但云州的“云商会馆”多年之前曾尝试过,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陶大朱以棉布生意起家,“陶聚源”便主营棉布,此外他还经营着几十家酒楼以及近年来越发活跃的“文房”生意。

  云州地处北方,干旱少润,这里织出的棉布线头多,市面上不受欢迎。而云州又是九州的产棉大州,原料齐备,却苦于织不出上好的棉布。

  这时候,就能看出陶大朱的厉害之处了。他在云州购置了大量的棉花,后来直接与棉农签订了协议,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棉商。接下来,陶大朱将棉花运往南方的贺州,用当地的织机织出上好的棉布,再将棉布销往云州、雪州等大量亟待供应之地。

  这样一来,贺州织布厂有的赚,云州各大分销商也有的赚,但真正的大头必然在陶聚源这里。一年卖布的钱,够陶聚源买十年的棉花。

  这生意已经做了三十多年,财力雄厚之后,陶大朱先后办起酒楼、文墨各种生意,积累的财富极为可观,什么“百玉大户”“千玉大户”根本不足以形容他。

  九云郡这个地方,地理位置有些特殊,云都靠南,走上五百里就到了雍州。九云郡则是到都近,北有梅郡、东有云华三郡,呈弧形绕着九云郡。所以这个九云馆的作用不可小觑,陶聚源收购的棉花都要先聚在此地,贺州运回的棉布也要先到这里,可以说,这里是陶聚源的调度枢纽。

  不知不觉,季牧就来了一个多月。

  点货、搬货、记件、盖印,笔头活儿、力气活儿,不管是什么,只要需要全都有他。

  季牧勤奋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每天不知道要听到多少遍喊自己的声音,“季牧!季牧!”好像自己是个老伙计似的。

  每天累得臭死,季牧都是在仓库里过夜,久而久之,他连自己为什么会来陶聚源这档子事都忘记了,密集的节奏让他脑子里想的只有休息这一件事。

  这天,季牧正在搬着运来的棉布,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臭小子!都太学士了也不写个信!”

  “老爹!二叔!”

  两个相貌像了八成的中年人站在季牧面前。

  季连山一脸不快,旁边男人则是满目笑容,急忙上前双手拍着季牧的肩膀,“不得了!不得了!小子,好样儿的!”

  这人名叫季连岳,是季连山的亲弟弟。

  “小牧,你怎么瘦了这么多!陶公对你挺好的吧?”季连岳道。

  季牧连忙点头,“先生让我现在这里多跟着学学,对我照顾得紧呢!”

  “那就好、就好,不过你这苦工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呢?”

  “这算不得苦日子,就是少睡一点而已。”

  “走啦,菜都订好了,九云城最好的馆子!全是你最爱吃的!咱们边吃边说!”

  “季牧!季牧!”那边又有人喊了起来,季牧直咧嘴,一个多月顿顿泡馍,早就想解解馋了。

  “老爹,二叔,我走不开,你们先回西部吧,还有几个月我就毕业了。”

  可在这时,季连山突然嘴巴撇了下来,“牧儿,老爹对不起你呀!”

  季牧见状不由一慌,“老爹,出什么事了!”

  “小翠……小翠她嫁人啦!”

  “大哥,这些事就别说了吧!”季连岳急道。

  “要说要说。”随后季连山满目殷切看着季牧,“人家不等你了,你也别为她奋斗了。”

  “我何时说过要为她奋斗?”季牧突然有了点火气。

  “你嘴上不说,但老爹什么都知道,你放羊那会总找她的那片草,悔不该早点去提亲呀!”

  季连岳忙圆场,把身后包袱递给季牧,“这里面备了不少肉干,你放开吃,过段时间我再来给你送。”

  季牧挎上包裹便转过了身,低头看着地面,老爹说的夸张,但也不是信口乱说。一时间,季牧脑海中的事情又多了起来,起起伏伏竟有些不知如何排解。人总是会为当下重要的事,忽略了曾经以为最重要的事,等反应过来回头一看,重要的事在眼前,最重要的却模糊了起来。

  这夜,季牧辗转反侧,那时候牧羊的画面不能自抑的窜进脑海,越想越联翩、挥也挥不去。他们说过很多话,仿佛就在昨日。

  “你烙饼呢!翻来翻去的!”

  “不用你管!”

  “你翻的我睡不着啊!小伙子,不会是你心爱的姑娘跟别人远走高飞了吧!嘿嘿嘿嘿!”

  季牧猛地坐了起来,“你休要胡说!”

  “想家的人,一个时辰翻三遍,缺钱的人,半个时辰翻三遍,像你这种半个时辰翻二十遍的,肯定是为情所困。”

  要说这个人,真是季牧见过的一介奇人,他的岁数俨然是季牧的爷爷辈,都这年纪了天天跟自己一样睡仓库。更奇的是,这个人从来不好好说话,一说就是一套一套的连珠炮,也不知他是怎么总结出的这么多的大道理。

  这老头儿有一个巨大的爱好,就是抽烟袋。一大早季牧就会被他的烟味儿熏醒,晚上就更不用说了,吧嗒吧嗒一口接一口,滋滋滋滋抽得冒火星子。季牧觉得就他这抽法,仓库里的布要是囤个一年半载就别想卖出去了。

  不过这老头儿可不是闲人,贺州运来的棉布都是一丈多的长卷,九云馆下发之前要切布,按照三尺的幅子切开。这老头儿厉害就厉害在有一双“火眼”,用一支粉笔在长卷布上哧哧一划就是刚好的尺寸,省去了测量的工夫,所以他在这九云馆活得相当滋润,人人都对他颇为敬重。

  “这人吧,总有些不太好搞的事情,就像这烟,它是我吐出来的,但完全不归我管。有的入青云、有的落尘埃,不是我用不用力的问题。”

  “青云尘埃的,你自己去想吧。”季牧道了一声,嘭的躺了下去。

  “你睡不着,我也睡不着,我有烟袋、你有心事,八竿子打不着,可咱俩这竿子毕竟在一块,要不凑合聊聊?”

  “不聊。”

  “要是聊点跟陶聚源有关的呢?”

  呼的一下,季牧又坐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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