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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横渡沙漠


  袁元在作出北征耶律大石的决定后,便带让韩世忠的第一军团留守高昌,自己带着带着魏蓝衣、丁大力、索索屠咯、巴拉巴拉和不拉也哈的沙漠游骑兵,以及两万龙卫军,一起向北庭而去。

  如今的龙帝国已经是坐拥十万精锐的军事强国,袁元将四大军团的兵力各补充到两万人,配以多门火炮。他自己留下两万士兵,让每个士兵都装备上步枪,背着子弹,骑上马,在草原上练习射击,苦练两年有余,使得这些骑兵无论在马背上,还是在陆地上,都能够用步枪准确的射击,他将这支部队命名为龙卫军,交给魏蓝衣、丁大力分别统领。

  北庭和高昌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以前的回鹘王国内,北庭曾经是汗庭,回鹘的可汗在夏天住在北庭避暑,到冬天住在高昌避寒,使得两地之间來往甚密,也打通了两地之间的道路,这才使得现在的骑兵在路上行走起來并不费力。

  几天后,袁元一行人到了北庭,第三军团的军团长林冲,带着三个副军团长秦明、吕方、郭盛都出來迎接,并且将大军迎入城中,好酒好肉的款待。

  进城之后,北庭百姓无不夹道欢迎袁元的到來。北庭的百姓以前多是奴隶,因为袁元废除了奴隶制度,使得这些百姓对袁元感恩不尽,也使得她们对袁元有着极大的崇敬之情。再加上北庭是整个龙帝国的兵工厂,所有军队的武器和装备都是从北庭附近的兵工厂里生产出來的,也使得北庭在龙帝国内占有者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袁元才会委派林冲等四人一起驻守。

  虽然高昌回鹘曾经饱受了三年的动乱,但是北庭地处偏远,又一支在毕勒哥的手中握着,并沒有遭受到袭击,所以北庭的城池里,昔日的可汗王庭所建造的王宫,还历历在目。王宫与中原的皇宫不同,这种建筑风格很具有西方的特色,这也是区别于东西方文化的重要一点。

  进入王宫,林冲早已经设下了酒宴,并且叫來了一些舞娘,载歌载舞的欢迎袁元的到來。

  众人举杯,互相对饮,三杯酒过,便听见林冲朗声说道:“陛下,臣等这一天等了许久了。部队也早已经集结了,只要陛下一声令下,北庭的两万士兵便会成为陛下的开路先锋,打的那些辽狗魂飞魄散!”

  袁元听后,呵呵笑道:“是啊,三年沒有打仗了,三年來,龙帝国的国力日益强盛,如今也该是向外扩张的时候。不过,这次我们不光是打辽国人,还要趁机收拾了蒙古各部。”

  “太好了,又有大仗可以打了,臣听说蒙古各部连年争战,却又不得不臣服于辽国。如今我们去攻打耶律大石,也正好能过顺势收拾一下蒙古各部,那些各部族的人知道陛下的大军到來了,还不吓得尿裤子啊?哈哈,哈哈哈!”秦明朗声笑道。

  袁元听后,呵呵笑道:“我也想在偌大的草原上驰骋,纵马狂奔。所以,这一次我带來了龙卫军,想趁着这个机会一举吞并大草原上的各部族,然后让他们加入我们龙帝国,成为我们龙帝国的一份子,让他们在北方守御着疆土,这样一來,我们就能够占领蒙古人的地方。”

  “陛下高明!”众人听后,都一起叫道。

  袁元在北庭歇息了两天,缓解了一下疲劳,便带着沙漠游骑兵、龙卫军、第二军团的一万人,开始向北前进。

  北庭的北边是浩瀚的沙漠,属于准噶尔盆地。准噶尔盆地位于新疆的北部,是中国第二大的内陆盆地,在天山、阿尔泰山及西部的一些山脉之间。盆地呈不规则三角形,地势东高西低,中部为草原和沙漠,边缘则是山麓和绿洲。

  袁元提前派出了不拉也哈的沙漠游骑兵探路,自己带着三万大军随后,横穿沙漠。

  对于沙漠,袁元并不陌生,加上又有沙漠游骑兵这样的一支精兵,他就更加不害怕了。水是生命之源,在沙漠里也极为的需要,这些对于袁元的大军來说,都不成问題,因为所有的士兵都会在沙漠中取水。

  进入沙漠,大军的行程慢了下來,三万大军绵延出十数里地,或骑着马,或牵着马,一个跟着一个人,紧紧地相连在一起,丝毫不敢有任何的懈怠。一个个沙浪向前涌动着,像--只无形的巨手,将沙漠揭去了--层,又揭去一层。

  茫茫的沙海中留下了一串串踏实而清晰的脚印,炙热的沙海将热气透过双脚沁人心脾。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沙漠犹如在炉上烤着,灼人的热浪席卷着每一寸土地,使人喘不过气來。大自然给这里铺上了一张黄色的地毯。风一吹,好像有人提起地毯在抖动,满天扬起尘烟。

  沙漠上有的是旋风,一股一股的,把黄沙卷起好高,像平地冒起的大烟,打着转在沙漠上飞跑。起风的时候,部队都全部停下,相互依偎在一起,每个人士兵都用一条毯子蒙住自己的头,然后相互依偎在一起,等风沙停止。

  日近黄昏,他眼前的沙漠呈现一派金色,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一直延伸到远方金色的地平线。站在沙山上,俯视下方,连绵不断、高低起伏的沙山一望无垠,这才不过是进入沙漠的第一天而已。

  夜晚,袁元命令大军就地驻扎,派出小分队四散开來去找寻植物,以便取水之用。

  大帐中,袁元躺在被白天晒得还能感受到滚烫的沙子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道:“如果龙帝国境内都是一望无垠的平原,那该多好了。”

  幻想终究是幻想,无论袁元再怎么幻想,这片沙漠乃至整个龙帝国也绝对不会出现他想象的那种场面。

  “陛下!”

  “谁?”

  “臣,不拉也哈求见!”

  “不拉也哈?你回來了?快请进帐!”

  卷帘掀开,身材显得有点魁梧的不拉也哈便走了进來,他的脸上皱纹纵横,显示了他所经历的几十年沧桑,胡子和头发都略显得有点发白。饶是如此,他的体格却依然健壮,他穿着牛皮靴,腰中插着一把弯刀,见到袁元便欠身拜道:“尊敬的陛下,前面的路,我们已经打探清楚了。”

  “哦,前面可有绿洲?”袁元急忙问道。

  不拉也哈道:“是的陛下,前面确实有绿洲,一路约有三五个大大小小的绿洲,从此处一路向东北走,五十里外便有一片绿洲,之后就可以沿着绿洲群一路向夹金山去了。”

  “哈哈,你们果然是沙漠中生存的能手,居然能够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找到这样的一条线路。”袁元高兴地说道。

  不拉也哈道:“陛下过奖了,臣的部下所骑的都是骆驼,在草原上和陆地上虽然奔跑起來不如马匹,但是再沙漠中,骆驼毫不逊色,加上骆驼可以长时间不吃不喝,也就成就了臣的这支游骑兵。”

  “恩,看來我该大力发展骆驼骑兵了,以后遇到沙漠的时候,也不用在这样困难的行走了。不拉也哈,知道我为什么这次点名要你來吗?”袁元问道。

  不拉也哈摇了摇头,沒有说话。

  袁元道:“因为我想让你立功,让你能够成为龙帝国里的下一个军团长。”

  不拉也哈听后,脸上略显得有点欣喜,急忙说道:“陛下,你真的……臣谢陛下器重,这次必定竭尽全力,多立功勋!”

  “恩,你也累了一天了,早点休息吧,明日一早,大军启程!”袁元道。

  “臣遵旨,臣告退!”不拉也哈道。

  第二天一早,太阳的第一缕光线照在沙漠上的时候,天气便迎來了极大的热度,让人难以忍受。袁元带着大军跟在不拉也哈的后面,沿着沙漠的边缘走,连续经过了五个大小不等的绿洲,这才走出了沙漠,來到了夹金山脚下。

  夹金山,并非是四川省的夹金山,而是座落在西北的一条大山脉,现在叫做阿尔泰山。“阿尔泰”在蒙语中意味“金山”,从汉朝时就有人在此开采金矿,至清朝在山中淘金的人曾多达5万多人。阿尔泰山矿产丰富,产黄金、宝石、有色金属等。有谚语称道“阿尔泰山七十二条沟,沟沟有黄金”。阿尔泰山黄金储藏量之高古已有名,清代就有“金夫逾万,产金逾万,列厂十区,矿工数万”的记载。

  阿尔泰山的海拔高度让许多龙帝国的士兵感到不适,让他们产生了高原反应,不过,好在士兵们的适应能力强,很快便适应了这一带的气候。三万大军,九万匹战马,每个士兵都骑一匹,另外带两匹,作为存放干粮和水,一匹马累的时候,便换马骑,这也是草原上民族的特色。

  几年前,袁元还在大宋当官的时候,对付大宋缺少战马,无法发展骑兵而懊恼,可是当他现在回过头看见部队时,见到这万马奔腾,成群牲畜的场面,心里面实在是欢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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