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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朝凤灯帐赏美人


  第三日早晨,郁胜宗同王翩羽再去长安城外,却不见玄霞子,只见昨日约好的说书先生了。郁胜宗走上前去,深施一礼,说道,“先生早,玄霞子前辈怎么不在?”

  说书先生笑道,“老剑仙说明天就是清明节了,要去扫墓祭拜好友,多做准备,今天就不见你了。他说你体内寒毒已清,他自己又年事已高,故去好友甚多,这扫墓估计得扫半月有余。但他还是给你留了东西。”

  王翩羽瞧了一眼郁胜宗笑道,“小师兄,我就知道玄霞子前辈不能不管你。定然是给你留了能战胜非尘大师的法宝,助你克敌制胜。”

  郁胜宗微微点头,二人都是脸上颇多兴奋之色。翩羽自不必多说,郁胜宗虽是少年老成,终究是少年人心性。二人都在想,这百岁老人会给自己留下什么宝贝?是前朝前辈遗留的武林秘籍?还是世间不世出的神兵利器?

  二人尚在猜想,却听“吱”的一声,一只小猴子从说书先生身后露出了小脑袋,说书先生笑道,“喏,便是他了。老剑仙所去之地,听说颇多凶险。小银风跟着,不甚安全。他说这猴子和你关系出奇的好,所以就拜托你照顾一段时间了。”

  郁胜宗莞尔一笑,朝小银风拍拍手,那小银风甚是听话,就像是得过玄霞子的吩咐一样,三下两下,就顺着郁胜宗的手臂,爬上他的肩头。翩羽也甚是高兴,从衣兜里掏出果子,喂给小银风。郁胜宗高兴之余,又想起同非尘的约战,心中不禁苦笑一下,看来到时候只能随机应变了。

  他对王翩羽说道,“翩羽,既然前辈不在,你先回去把。我和先生有点事情要办。”

  王翩羽却是笑道,“小师兄,你们这是要去见郡主娘娘吗?我、我也想去......”

  郁胜宗斥道,“胡闹,那是你未过门的二嫂,哪有你比你二哥还先见到新娘子的道理。”他把肩头的小银风往翩羽怀里一塞,“去,带他吃好吃的去。若是没养好,等前辈回来为你是问。”王翩羽闻言,颇多不高兴。那小银风却甚是听话,虽然只和玄霞子、郁胜宗二人亲昵,但似乎也明白郁胜宗在将自己托付给别人照顾,是以也没有像对风霜儿那么恶劣地去对待郁胜宗。

  王翩羽轻轻抱起小银风在怀里,瞧着郁胜宗和说书先生远去,掌心里,却在细细把玩昨天那名渔女送给他的玉佩,心里有了主意。

  再说郁胜宗与说书先生二人,走走停停。郁胜宗素日里虽然性格随和,但方才听说书先生提醒,才想起清明将近。是以一路上并没有什么交谈,只知道说书先生姓孙,经常听玄霞子东拉西扯,是以他所说的书,多了不少江湖气。

  人间蒸发的父亲,去哪里了......

  郁铁匠失踪已经七年,杳无音讯。他没有回来过一次,没有给郁胜宗寄过一次书信。这个人就仿佛不存在过一样。

  开始的两年,郁胜宗还郁郁终日。成深也吩咐门中弟子行走江湖之时,多多留心。但时间长了,郁胜宗倒是先放弃了。

  他从山中的家里搬出来,住进了华山派的弟子房。爹不在了,自己也没必要在住在哪里了。他把爹的大铁锤、锻造钳等物都埋了,立了一个碑,算是留个念想。

  再往前一两年,自己还会时常过去扫墓祭拜,后来也就懒得过去了。再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现在父亲生死未定,自己这么做也太不吉利了。

  “到了。”郁胜宗低头思念父亲,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听孙先生说了一声,他抬头才发现已经到了一排营帐面前。几名卫士,衣着斑斓,手执长戈,见孙先生来了,都是将长戈让到一边,但到郁胜宗入内之时,这两名形容威严的卫士又用长戈将他拦住。嘴里说的又是大理的方言,夹杂不清。孙先生解释几句,这两名卫士对视一眼,这才将郁胜宗让进来。

  孙先生低声道,”小子,这就帮你一次,算是还了你小时候的情分了。你可给我老实一点,别砸了我的饭碗。“

  郁胜宗点点头道,“您老就放心吧。”

  二人走到郡主面前,都是低眉顺耳的模样。等听上面一个女子慵懒的声音,用标准的中原口音说道,“孙先生不必多礼。今天这是带了谁过来啊?我瞧着甚是眼生啊。”

  孙先生这才抬头道,“和郡主娘娘回,这是小人收的徒弟。前些日子替小办理事务,出门在外,今日带来让小徒见见世面。“这些说辞,自然都是事先说好的了。

  那郡主也不置可否,还是一副懒懒的样子,说道,“行吧,让他在一边瞧着就是了。来人,赐座。”说完便有人上来给郁胜宗搬来一个小马扎。郁胜宗这才直起身板,偷瞧了一眼朝凤郡主。

  只此一瞧,只觉得眼中,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万种风情。一名豆蔻少女,面容姣好,身披白羽长衫。她虽样貌端庄,但手中摇晃着一只精致的白玉酒杯,慵懒半躺在一张宽大的床榻上。床榻上铺满了白虎皮。虎纹与她一身洁白相映成趣。在并不明亮的行宫中,更显几分妖娆、妩媚,甚而,有几分诱惑。

  这是郁胜宗从没接触过的女子,不知为什么,他只看了一眼,却觉得有些脸红,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郡主却似乎察觉到他的举动,朝他看去,一个身高七尺的男儿汉,此刻端坐在角落的小马扎上,活像一个等待夫子抽背功课的小学生,她近日愁云惨淡,身体原本颇多不适,瞧见此景,不禁噗嗤一笑,说道,“你瞧瞧你们这帮奴才,连伺候客人都不会。这么大的人,你们却拿一只这么小的小马扎,难道这便是我大孔雀王朝的待客之道吗?”说完让在自己左近伺候的宫女搬了一张太师椅,安置在自己旁边,掩嘴笑道,“小哥,来,坐我这边。”

  郁胜宗心中更惊,低头道,“小人不敢,不敢坐在郡主娘娘身边,更不敢冒充师父的座上宾。请郡主莫怪。”

  郡主见他不肯亲近自己,甚是不喜,但终于没有发作,只是吩咐宫女再给他搬张小案台,又上了几样果品。又恢复了方才懒洋洋的样子,手一挥,说道,“孙先生,您继续说故事吧......”

  孙先生闻言,一躬到地,说道,“好,今日我给郡主娘娘讲一个,窃天下之大贼的故事,此人,就是旧时燕国摄政王,姬暮云......”郁胜宗一听,不禁来了精神,坐正了身子,仔细聆听。

  “说到平南王爷姬暮云,便不得不提当年燕国同楚国缔结雁门之盟、两国联姻,当时燕国兴宗皇帝的兄弟--兴和王爷,娶了楚国平帝的姐姐,南阳公主。婚后,王爷只产下一子,名做姬暮云,就是后人口中的平南王。

  平南王其人,天生力大无穷,到了道宗年间,他少年之时,便时常举鼎过街,一时成为长安都城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此后,此人一生致力于武道,终于成为不世出的一代宗师。

  只叹此人学武不懂武,徒有匹夫之勇。一心只以霸道为道,以力证道,强横无比。

  道宗皇帝驾崩之后,殇帝年幼,太后无权,这平南王蒙受皇恩,被任命为摄政王。不曾想,此人狼子野心,朝野上下,无人可与之比拟,他欺辱殇帝孤儿寡母,独揽大权,兴修土木,大肆征军。更改自己世袭的兴和王为平南王,举兵三十万,逼近雁门关,撕毁条约。

  只是楚国军士也不是吃素的......“

  孙先生尚未说完,郡主打打呵欠道,“孙先生,这段不好听。没你前两天跟我说的中原武林来的有意思。”

  他颇为尴尬,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却听一直坐在一边的郁胜宗站起来道,“师父累了,不如换徒儿吧。”

  孙先生点头道,“好,你来说。你给郡主来一段武林旧事。”

  郁胜宗点头笑道,“我讲可是讲,但我只会这一段,也不是武林旧事,不知道郡主是否当真爱听,”

  郡主见他上前,眼前一亮,满是笑意道,“你说,我听着。”

  郁胜宗在心里已经想了无数次,该如何说这段故事,此时心意已决,更是娓娓道来。

  “弟子听闻,在这天南大理,有国鸟为孔雀。却不知,天地有灵,孔雀亦然。

  有这样一只孔雀,千年前修炼之时,遭遇天劫,正值电闪雷鸣,她躲进一座佛寺。佛寺中的沙弥见她可怜,便将她抱进一只笼子,盘坐一旁,替她诵念佛经。

  正是因为这位小沙弥诚心求佛祈福,孔雀才得以躲过雷劫。雷鸣过后,小沙弥再将孔雀放出。后来孔雀修为精深,幻化成人,欲寻求沙弥报恩。那小沙弥却已经是一个垂垂老矣的老主持,快要死了。孔雀心中悲痛,垂下几滴孔雀泪,到了老和尚的手里。

  那几滴孔雀泪落到老僧手里,化成玉石,名作玉孔雀。老僧托玉孔雀护佑,转世投胎入富贵人家,那孔雀也自愿放弃千年修行,随他堕入轮回因果。二人成人之后,终于相见,最终得以白头到老,以偿夙愿。“

  说完他从衣兜拿出一堆玉孔雀,正是东重卿交付给他的那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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