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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灭村


  不说伏霭进入人天合一境有了年头,就算是没有进入人天合一境,凭借自身变异神经提高的反应速度,任何速度不及的招法对他而言都是无效的。

  按照这两人的世界观,那就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所以看上去没有漏洞的合击剑法,落在伏霭眼里那就是漏洞百出。

  他没有出手,而是在剑光中游刃有余的闪避。

  或进或退,或扭体侧身。

  剑光就在周身毫厘之间。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他是如此从容,渐有脱尘之感。

  两人越战心越惊,剑光中的人飘乎不定,动作简洁快到极致,心中不约而同冒出一词:大巧不工。

  两人在江湖上赫赫有名,剑法独步天下,两人联手不说天下无敌,也是少有敌手,没想到今天数十招之下,连伏霭的影子都摸不到,心中大骇。

  “我能杀你们吗?”伏霭身动如风,犹有余力,淡语中表面上是对着两人在说,实际上是在问可能无处不在的井之源。

  伏霭没有得到井之源的回音,却见那两人在身前一个交错,同时收剑倒跃出十多米远,施礼道:“晚辈唐晓山(岳),拜见前辈,不知前辈是哪座仙山神仙,无意冒犯,实是误会。”

  伏霭一皱眉,“滚。”

  两人还以为对方要问冒犯之由,没想到对方连问都不问,直接一个“滚”字送过来。

  两人脸一阵青一阵红,可刚才一套剑法施完却连对方的衣襟都没碰到,这是普通武者所能做到?心里实在是怕到了极点,唯唯诺诺上了马疾驰而去。

  伏霭继续向那尚有浓烟的方向而行,仰首问天:“你把我弄到地球,如果我遇到不爽之事可不可以杀人?”他心里已然认定井之源便是这方世界的守护神明。

  没有回答。

  伏霭敢保证井之源一定是听到了的,“不回答就当是默认了,事后追责我可不认。”

  他脚步加快,一步十米,很快来到浓烟之处。

  这是一个小村,小小村。

  仅有十一间木屋、茅屋。

  茅屋已烧得只剩余烬,木屋尚在燃烧。

  空气里充满肉烧焦的味道。

  伏霭沉默走进小村。

  一只焦黑的手在茅屋余烬的边缘,是小孩的手,保持着向外伸张的姿势。

  燃烧的木屋半塌,燃烧的木梁压在孩童的身上燃烧着,那孩子向外的脸尚没有被烧到,脸黝黑,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还残留着恐惧和害怕。

  村子正中有七具成年男女的尸体,在他们面前尚有被开膛破肚的孕妇,尚未出生的婴儿尸体丢在孕妇脸旁,在她旁边还有一少年是相同的命运。

  灭村,屠村。

  极尽残忍。

  即使是外人的伏霭也被怒火焚烧,这要何等的心性才能做出这等丧尽天良的事来。

  看来不是别人做的,应是那对双胞胎做的。

  去杀了他们吗?

  怔怔出神间,伏霭突然听到微不可闻的声音,他循着声音过去,双脚落地无声,来到了一井口前。

  一只小手伸出扒在了井沿上,接着是另一只手,然后一张脏兮兮的小脸伸了出来。

  是个男孩。

  伏霭和男孩的视线对在一起,男孩却出奇的平静,并不因意外而惊慌害怕。

  伏霭也不说话,两人就这么互看着。

  渐渐地,男孩支撑不住要掉下去。

  伏霭心念一动,调动周围空气,将男孩卷了出来,直接放在身前。

  男孩坐在地上,睁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直直盯着伏霭,过了好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仙人?”

  男孩的肩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伤口还在不停流血。

  “世上有仙人?”伏霭温声问了一句,蹲下来给伤处倒了两瓶红瓶,单掌将伤口两边捏在一起。

  男孩疼得全身打摆子,却偏偏不吭一声。

  “意志还挺强呢!”伏霭笑了,又拿出一红瓶递给男孩,“喝了。”

  男孩接过,仰首喝尽。

  伏霭笑问:“就不怕是毒药?”

  男孩道:“你要杀我还需要毒药?”

  “不错啊!”伏霭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世上有仙人?”

  男孩眨了眨眼,“你不就是。”

  伏霭摇头,“我不是,我也想知道世上有没有仙人。”确实,当听到唐晓山和唐晓岳双胞胎说出“仙山神仙”四字,伏霭心里就疑惑了,难道地球成了修仙的世界?只是当时实在厌恶那两人,多的话一句话也不想说,这才没有去追问。

  “当然有了,世人都知山上有神仙,每隔一段时间山上的神仙会下山挑选弟子,这都是天大的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人人都想修仙呢。”这时身上的疼痛轻了,肚子也有热流在走,男孩更加确信眼前的人就是仙人,只是仙人不愿承认自己是仙人了,他说道:“你给我用的是仙药吧?”

  伏霭看了看伤口不会再张开便松了手,从衍生空间取出一瓶水洗去血渍。

  男孩道:“仙人,你是不是怕和我沾上了因果所以不愿承认?”

  伏霭道:“小小年纪想得挺多,不是仙人就不是仙人,不要胡猜乱猜。”

  “哦。”男孩垂下头,过了会站起来到了村子中间,对着尸体磕了十个头,颤声道:“爹娘,叔婶,虎子给你们磕头了,等虎子学得仙法,必定将仇人碎尸万段,为你们报仇雪恨。”

  他在村中寻到铁锹,在村后挖坑建坟,又在灰烬里寻找到尸体残骸,一具尸骸一个坟,一共十三个坟,八大五小。

  伏霭没有帮他,就那么看着他用了三天的时间挖好坑,又将尸骸放进坑里,然后盖土。

  不说他是个孩子,身上还有伤,伏霭以为他万万坚持不下来,谁知道愣是坚持下来了,虽说有伏霭的红瓶和食物,可男孩的意志才是坚持下来的根本原因,意志之强世上少有。

  最后是落碑。

  男孩要去寻斧子,伏霭从小世界拿了把为小男孩特制的合金刀出来,这把合金刀长短和重量都以男孩的身高和力量来设计,总长八十公分,准备送给男孩。

  男孩早见识了伏霭凭空变东西的能力,见怪不怪,仅一句“无功不受禄”来拒绝,伏霭越来越欣赏,说道:“暂借与你。”

  男孩这才接下,这一接,男孩便喜欢上了这把刀,等他用刀去砍一棵大树,一刀下去三十公分粗的树直接被砍断。

  男孩才知手里的刀是把锋利无匹的神器,还刀时那眼中的不舍伏霭不用睁眼都能感觉得到。

  伏霭道:“可以暂借你使用。”说着还拿了刀鞘出来,丢给男孩。

  男孩犹豫再三,拱手相谢,像一个小大人一样。

  伏霭依旧看着男孩削木碑刻字,问道:“你就不担心我是灭你们村子的凶手。”

  男孩道:“我知道凶手是谁,一个叫唐晓山,一个叫唐晓岳,江湖人称阴阳剑,两人分开是一流高手,双剑合璧便是超一流高手。”他停下刻字的动作,咬牙道:“学武是很难打过他们了,我一定要学到御剑的仙法。”

  男孩抬头看向伏霭,“您愿意收我为徒吗?”

  伏霭道:“我不是仙人。”

  这句话并没有拒绝的意思,如果男孩执意要拜自己为师,伏霭不介意将锁轮传给自己的八个动作教给男孩,如果男孩愿意跟自己离开,伏霭也不介意将枪的用法传给他。

  男孩并没有听出话中深意,失望之极,低头继续刻字。

  伏霭刚刚也只是心血来潮,男孩不应,心思也就很快淡下去,毕竟不是地球上的原居民,说离开就要离开的。

  “今年多大?”

  “十二。”

  “那个阴阳剑为什么要灭你家?”

  男孩恨声道:“因为我有一块云上的玉牌。”

  “云上?”

  “云上是仙山啊,上面住的都是仙人。”男孩抬头道:“你是散修?”

  伏霭愣了愣,“什么是散修?”

  男孩道:“没有山门的修仙者就叫散修。”

  “哦。”伏霭想了想,还是没自我欺骗,哪怕是面对一个孩子也不想用假话去哄骗,“我只是一个武者。”

  男孩“哦”了一声,低头继续刻木碑,心想你都有仙人的手法了,还说什么是武者,骗小孩子呢。

  伏霭道:“拿着玉牌可以去云上是不是?”

  男孩像是想起什么,突然紧张起来,“不是不是,去不了云上。”

  伏霭笑了笑,“我又不抢你,怕什么,只是问问。”

  男孩犹自摇头:“去不了云上。”

  伏霭笑道:“行行,去不了就去不了,和你待了这些天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男孩道:“你不也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伏霭瞟了眼木碑,刻好的木碑上的名字是孔心雷,“我叫伏霭,你再可以告诉我了吧。”

  男孩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低声道:“我还没有名字。”

  “哈哈,人小鬼大,不想说就不说好了,怎么叫没有名字。”

  “真的。”男孩目中含泪,“我家都是满十六时才定名字的。”

  伏霭好生奇怪,“为什么?”

  “我爹说,名字是一辈子最大的事,代表你的一生,所以它要契合性格和能力,才更有意义。”

  “所以要等到十六岁才能看清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伏霭开着玩笑。

  “当然。”男孩想了想,“也许我现在就可以有名字了。”

  “哦?!你想叫什么?”

  “孔复仇。”

  伏霭哑然失笑,旦见男孩一脸宁静当即收了笑容,“我觉得你还是到了十六岁后再定名字的好。”

  男孩讶然道:“为什么?”

  伏霭道:“我担心你这名字会让云上的仙人反感。”

  男孩道:“你怎么知道我要去云上?”说完他立即捂住嘴。

  伏霭没有回答男孩的问题,只是道:“你连云上的位置都不知道,准备怎么找?”

  男孩看了伏霭一眼,换了块木板说道:“每隔四年云上的神仙要下来招弟子,就在福临山,我去那里就行了。”

  伏霭道:“我也想去看看神仙,不如我们结伴而行?”

  男孩道:“你不会害我吧?”

  “不会。”伏霭道:“我又不想去当云上的弟子,只是去见识一下,再说,有我相伴,一路上还有个照应。”

  男孩眼珠子转了转,心想也是,路途遥远,自己一个十二岁的小孩要过去实在太难,有这散修相伴实在可以省去不少事。

  ……

  西滨是井朝最远的边城。

  一座特大的边城。

  如同联邦一样,地球上只有一个王朝,论起历史该是大灾之后的结果,而王朝是井姓,不用想也能猜到是什么原因。

  伏霭和虎子站在小山丘上,望着远方的城池。

  “那城应该就是西滨城了吧。”

  城很大,很巍峨,比途经的大城一点不逊色,甚至更繁华一些。

  伏霭很是感慨,三十多天,一路问路,绕了太多的弯路,穿过了七座城,路上也多有坎坷,这才看到了目的地。

  按虎子所说,福临山就在西滨城之西,是近海的一座山,一座不算小的山。

  “别问我,我也没来过。”

  虎子身穿青色劲服,身背伏霭送的刀,看上去倒也是有些小威风。

  话说回来,两人一路跋山涉水,遇到过七次兽袭,一次匪徒抢劫,虎子独杀了一匹大狼,刀劈了一名匪徒,显露出扎实的武功根底,令伏霭大为意外。

  当然了,像那种立起来两人高的黑熊、獠牙外露的雄壮猛虎、成群的大狼以及二十多人聚在一起的匪窝,还是得伏霭出手。

  伏霭对付这些自然轻松自如,有如闲庭信步,特别是当那抖一抖就起山风的猛虎直接趴在地上瑟瑟发抖时,虎子差点就想死皮赖脸拜伏霭为师。

  之前虎子心里便认定伏霭是散修,却因伏霭不愿承认而他潜意识认为伏霭就是一个只懂小法术的散修,加上对云上修仙者的倚望,才没有去求去磨,后来才觉得自己可能错过了什么。

  只是路走了一大半,拿着江湖武者人人都想夺得的云上玉牌,不去看一看江湖人人羡慕的仙山神仙,终究不甘心。

  一大一小两人在山丘上看了小半会,各自感慨,然后下山,走上大道。

  大道上商队往来,还有大量的武者或者富商携妻带子进城,城门内外更聚集了大量商贩,好不热闹。

  井朝没有兵制,所以没有士兵,只有衙门衙役和捕快。

  别小看这些衙役和捕快,井朝全靠他们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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