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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楼顶风光


  开车的年轻人通过车内的内后视镜观察后排的男人。

  他是杨氏安保公司千人里的一员,训练成绩优秀,尚未在人前露过脸,他被吴一拳挑出来执行代号为“黑夜行者”的长期任务,为后排的男人服务。

  吴一拳说那个男人外号死神,如需沟通称呼死神即可,一切听从死神安排。

  年轻人对死神很感兴趣,能被称为死神的男人一定非常强大,而且吴一拳竟然告诉年轻人,死神救过他的命。

  吴一拳是什么人?

  吴一拳是杨氏安保队伍的大老头目,一身格斗实力出类拔萃,力量出奇的大,单手举车跟玩似的,一拳头下去大地都得开个洞,面对对手都是一拳了事,结果本名没人叫了,都叫他吴一拳。

  安保队伍总共有四百人,四百人都认为吴一拳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

  这样的人会遇到危险,还被人救了。

  救吴一拳的人该得多横啊!

  年轻人没觉得死神比吴一拳强,至少感觉不到比吴一拳强的气息。

  车开了四十分钟,到了中上良区边界,到了这里便有了道路管制。

  年轻人没有走道路管制,走了一条隐秘的道。

  车先往下抵达地面,进了一栋楼的地下停车场,这栋楼明面上和杨氏无关,实际也是杨氏资产。

  车通过一条隐秘的地下通道进入中上良区,从中上良区另一栋杨氏私密大楼出来,就这样穿过了区域管制,根本没有用杨逸给的身份。

  伏霭微微有些奇怪,不过仔细一想就明了,杨逸给他个身份应该是防止意外突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给了他一层保护。

  “去哪?”

  进了中上良,年轻人开口了,他并不知道任务目标,甚至不知道身后的男人进入中上良来做什么。

  伏霭打开手表里的地图,伸到年轻人面前,指着一栋大楼道:“去这里。”

  这栋楼是一百八十二层的办公楼,离刘德义所住的楼直线距离相隔2.4公里。

  伏霭不准备近前冒险,准备远距离狙杀刘德义。

  也就是一杀了事。

  年轻人对整个上良了若指掌,只是瞥了眼心中便有了数。

  “还有二十分钟路程。”年轻人再度把车开上了天路,向着目的地飞驰而去。

  从西良河到中上良用去了四十分钟,再到目的地又用去了十九分钟,一个小时的时间没了。

  伏霭知道自己因为对城市不熟的原因让整个时间看起来太紧。

  “我在哪里等?”年轻人又问。

  伏霭道:“我对城市不熟,你自己找不起眼的地方等,十点十分到这里来接我。”

  “好!”年轻人犹豫了一下,说道:“死神,我的代号是使者,今后我们以代号相称,很高兴能成为你的司机,当然,我也能做些司机之外的事情。”

  伏霭嘴角抽了抽,这一定是杨逸的恶趣味,不过话说回来,他现在要做的正是死神做的事,带走他人的生命。

  衍生空间里大量侦察小贼飞了出来,开始布满整栋大楼。

  他避开保安视线,进了电梯,直接按下最顶层。

  进电梯之时,他的容貌也随之变化,变成了和自己身材相近的一名保安,以伪装小贼的恐怖变化能力,他要是想去坑害别人当真是易如反掌。

  电梯上行很快,八分钟到了顶层——第182层。

  此时整栋大楼都在他的视野之中,包括楼顶。

  他从安全通道的楼梯来到楼顶,大风扑面而至,衣襟猎猎作响,空气清爽带着微微的寒冷,却令人浑身舒适。

  只是真要命,原来高处的风这么大。

  伏霭看了下时间,晚上九点三十二分,已经容不得自己耽搁时间。

  大狙雷落·改架到了楼顶高台上,支架固定起来,开启了电子自动校准,但是风速竟然不是稳定的,里面有微小的变化。

  如果距离在一公里左右,这些微小的变化影响不到,但是在2.4公里的距离,很难保证子弹的偏差在可接受的范围,很可能明明瞄的是心脏,结果子弹打在了右胸上,更大的可能是连人都挨不到。

  瞄准镜中的准心因为自动校准实时变化而晃动,如同坐在颠簸的交通工具上。

  有时候准心都晃出了人体之外。

  刘德义如同往常斜靠在池边的真皮靠椅上,白多黑少的头发仿佛粘在头皮上,风吹不动,顽固地保持着大背头发型,一杯红酒转动着,时不时轻抿一口,仰望天空繁星。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觉得整个天都是自己的。

  伏霭没有立即开枪,要把握飞快跳动的准心正好落在目标头部时扣动扳机的时机难度极大,他本来就和目标处在一个微妙的仰望角度,目标又躺在真皮靠椅上,让他能看到头部的空间很小,他需要等目标站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动,他一动不动,和大枪一起仿佛成了高台的一部分。

  伏霭很有耐心地等待着,当时间快到十点时,他习惯性地屏住呼吸,注意力高度集中,准心跳动的速度在脑中成像后都似乎慢下来。

  变异的神经将准心的移动轨迹描绘了出来,这让他更容易去尝试扣动扳机的最佳机会。

  瞄准镜中,刘德义喝光了红酒,酒杯放在了旁边桌子上,他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刚站起脸色就是一僵,忽然朝着伏霭的方向看过来。

  没有错,他朝伏霭的方向远远眺望过来,同时身体本能的开始有了动作。

  伏霭在扣动扳机的瞬间,视线捕捉到刘德义双肩的耸动,那是要侧滚的前奏,伏霭的眼睛猛然睁得更大,世界的一切突然慢下来,神经发出不堪重负的疼痛感,枪口霎时间应着预判出来的轨迹微调了方向,准心刚好跳至预判点,手指稳定地按下。

  刘德义身体下倾的过程中,后背突然喷出一朵血花,身体在半空中跌落在池边,一只手搭在池水里。

  鲜血流进了泳池。

  伏霭没有立即收枪,而是忍着头痛继续看着刘德义的尸体。

  在距离长达2.4公里的情况下,他没想到刘德义会感应到危险,这十分不可思议,除非对方的基因系数是10gn以上,而在杨逸给他的信息里,刘德义的基因是8.9gn,而且还是非练武者。

  但是刘德义感知到了危险,同时还有超出常人的动作反应。

  伏霭大感不安,当他看到尸体的口缓缓张大,心里那个震惊无以言表。

  特么的,刘德义竟然真的是异生物夺舍。

  “该死的。”

  看着那团蠕动出来的液体留下人体组织消失,伏霭连骂数声。

  他收了枪连弹壳都收了起来,飞快下楼,电梯还停留在顶层,到了二楼出电梯,走楼梯避开正要乘电梯的保安出了大楼。

  抵达接应点时比预定的时间晚了十六分钟,除了在楼顶意外耽搁了不少时间,回收侦察小贼也用了不少时间。

  年轻人“使者”没有问迟到原因,一言不发往回开。

  伏霭郁闷不已,直接用手表和杨逸通话。

  他揉着太阳穴,开口第一句话便是:“失败了。”

  杨逸道:“没杀死还是被发现了?”

  伏霭望着窗外,“杀了,没有被发现,但是失败了。”

  杨逸松了口气,但是不理解了,停顿了一会说道:“既然杀了,也没被发现,这就算成功了,没有强迫你一定要给他安上异生物夺舍,后面的事交给我就行了。”

  伏霭郁闷之极,“我是远程狙击杀的。”

  “嗯,那又怎么了。”

  “距离太远,没办法杀死异生物。”

  “人都杀了……”杨逸突然闭口,隔了半晌震惊道:“你是说他真的是被异生物夺舍?”

  “是的。”伏霭声音更为低沉,风太大,当时连侦察小贼也没办法飞过去,没机会录下来。

  “我的天啊,我这随手一挑就挑个正货出来,运气也太好了吧。”

  “就怕不是运气好的原因。”

  杨逸惊道:“什么意思?你是想说联邦高层都特么的被异生物夺舍了?”

  伏霭没吭声,表示默认。

  杨逸思考了很长时间说道:“不可能!是我们的运气太好。”

  那就运气好吧!

  伏霭懒得动脑子想了,现在他就想回家去继续幻境的训练,然后睡觉。

  ……

  在刘德义住所的另一面,相隔1.8公里有一栋同高的大楼,一名星斗战士不断揉着双眼,犹不相信自己看到的。

  他奉命调查和收集刘德义日常起居,异生物事件还在封锁状态,他并不知道调查最高法院院长的起因,但是知道和佟晋鹏事件有关,因为大部分星斗战士的任务所调查的政府要员都曾参与进佟晋鹏事件当中,应该是佟晋鹏事件的余波。

  他没有想到自己所调查的目标会在第七天遭遇暗杀。

  在刘德义倒下的瞬间,他判断出暗杀者在另一栋高楼大厦之上,三者之间几乎成一条直线,这让他没办法直接从光学望远镜中搜索目标,只能郁闷地一直盯着尸体看。

  然而接下来看到诡异的一幕令他震惊莫名,不敢相信眼睛看到的一切。

  从刘德义尸体口中爬出一团液体,液体渐渐缩小,仿佛在快速气化,最后只剩下一小堆残体。

  他敏锐地感觉到自己正在持行的任务极可能是一件重大事件造成,任何发现都将可能是有力的证据。

  十点已过,有女佣上到顶楼,然后惊慌失措地跑下去。

  那星斗战士连忙下楼,以最快速度赶到刘德义那栋大楼,乘电梯上到186层,戴上一双从衍生空间里拿出来的吸附手套,从走廊窗户处翻出去,顺外墙直接上到顶,找到暗处的微型录像机,然后又飞快地原路返回。

  在上良司法人员赶到之前离开。

  ……

  第二天,伏霭正常去上班。

  3个E送小女孩方兰去上学,校门口,它微笑着和方兰挥手道别,方兰蹦蹦跳跳进了小学府大厦。

  3个E没有回家,转而向两条街外的商场而去。

  它和一名流浪汉在商场附近并排蹲着。

  流浪汉很不安,“这、这位大哥,这是我的地盘。”

  “?”3个E道:“哦。”

  流浪汉见3个E不走,小心道:“那您能不能换个地方,这地方我交了租子的。”

  “啥?”3个E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为什么要我换地方?什么是交租子?”

  流浪汉心里来气,“保护费你懂不?我交了保护费,所以这地是我的,你不能待在这里。”

  3个E道:“啥叫保护费,我又为什么不能待在这里?”

  流浪汉怒了,“别装糊涂,这里是我租下来讨生计的,你要讨饭去别的地方。”

  3个E愣道:“我不讨饭啊。”

  流浪汉更怒:“那你在这里做什么,影响我做生意。”

  3个E道:“我在这里等人啊。”

  流浪汉怔了怔,随即一脸痛苦哀伤,抓起地上破碗伸过去,“大哥行行好,我有十天没吃饭了,给点钱吧。”

  3个E懵了,核心源没有任何针对此类情况的应激数据——就因为十天没吃饭就要给钱?

  那我出生起就没吃过饭是不是也可以要钱?

  主人给它的钱早就精光,它知道主人没啥钱,是个穷主人,要多体量,也就没开口继续要,它可不知道现在主人想要多少钱就有多少钱呢。

  如今的它很需要钱,它想为小女孩买东西,想为小女孩妈妈买东西,想为自己买些自己无法制造的设备。

  流浪汉仿佛给它打开了一道门,特么的原来不吃饭就可理直气壮的要钱啊。

  它拨开流浪汉的碗,正色道:“大哥行行好,我出生起没吃过饭,给点钱。”

  流浪汉懵了,你特么当老子是傻子啊,咋的啊,还要比惨?

  “大哥,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给点钱吧!”

  3个E抓抓头道:“可我无母无小孩,不知生我者,不知我生者……无父无母,断子绝后,这、这应该更惨吧。”

  流浪汉一脸生无可恋,“够了啊,骗人也要有点依据,你满口胡说八道骗得到钱吗?”

  “骗钱?”3个E头摇得泼浪鼓般,“特么的谁骗钱……不对呀,你小子原来是骗钱来着,是个骗子啊!”

  流浪汉大怒,这人特么的有病,自己漫天胡说,还说我骗人?他正要怒斥对方无耻,却见对方突然站起来,走进了旁边的的商场。

  “呸!道貌岸然的骗子,世风日下,呸……”

  3个E在商场角落里躲着,盯着一柜台前瘦弱的女人。

  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小女孩方兰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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