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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战,诱惑


  二人驱车来到城门前,值守士兵大刀往前一顿:


  “慢着,先把入城费交了。”


  大虎还在思考人和妖的问题,此时方才回过神来,掏出一串铜钱递了过去。


  两名士兵接了铜钱,正自掂量,忽然看见那牛车上有只黑虎,和那“山神”尸体,眼神微微一震。


  又见车上只有两名少年,旋即对视一眼,其中一人站出来,拦住刚想进城的二人:


  “等等!这是何物?此前从未见过,不可入城。”


  大虎纳闷道:“不可?为何?那山中野兽众多,便是我们猎人也未必全都见过,还请官爷方便一二。”


  “方便?”那士兵冷笑一声:“我方便你,谁方便我?若是这妖——野兽有毒,祸害了镇上百姓,我可没法和县令大人交代。”


  大虎皱眉。


  这官差说得并非没有道理,刚想说这是“山神”,又怕引起误会,只得问道:“那,那官爷说该怎么办?”


  士兵摸了摸下巴:“这个嘛……待本官爷检查一番便是。”


  “检查?”


  大虎疑惑之际,这士兵已然靠近牛车,掏出一把短刀,将那“山神”尸体剖开,探手进去摸索一番。


  最后摸出来一颗火红色珠子,道:“嗯~果然有毒,这便是那毒珠,好了,你们可以进去了。”


  大虎这才恍然,原来山神有毒?


  便摇摇头,不再多想,赶着牛车进城,随后才发现,一旁的阿牛眉头紧皱,脸色很不好看。


  “阿牛,怎么了?”


  先问了一声,猛然意识到什么:“难不成那官爷是在骗——”


  话未说完便被云逍打断。


  “他没骗你,那火红珠子的确有毒。”


  他淡淡说道,却是眼神不善地瞥向身后,这才转头不语。


  其实又何止是他?


  后方同来的那些村民,都知道那士兵在做什么,只是无人敢插嘴多事。


  在青牛镇,官府就是天,县令便是皇帝。


  官差乃皇帝爪牙,普通村民谁敢得罪?


  更何况,这两个少年身边没得大人,即便说了,又有谁来出面?


  “卖豆腐囖~又甜又香的豆腐~三文钱一碗!”


  “大猪蹄子,又香又辣的大猪蹄子,五十文一个,好吃不贵!”


  “胭脂水粉看一看,大炎国来的上品货,两百文一盒,不美不要钱~”


  ……


  牛车驶入镇内,两边吆喝声不绝于耳,放眼望去,这市集不大,却颇为热闹。


  摆摊小贩在道旁叫卖,一些是卖小吃,也有卖胭脂水粉的。


  云逍有些奇怪。


  这大荒小镇,胭脂水粉也有人买?


  但马上便看见,一名身姿窈窕的黑衣女子停在那水粉摊前挑走一盒:“两百文是吧?我买了~”


  也有以物易物的,一名女子眉清目秀,衣着锦缎,问道:“老板,我用火兽丹给你换胭脂可好?”


  老板忙点头答应:“好嘞好嘞。”


  那女子身后的小丫鬟便取出一枚拳头大小的蛋,换走了一盒胭脂。


  似在见少年蹙眉,大虎在旁解释:


  “这些都是官家小姐,青牛镇自有上百户人,生意不小,大都是胭脂水粉这些稀罕物件卖得好些,像这兽肉,家家户户都有,倒不怎么好卖。”


  说完问道:“阿牛,咱们什么时候……”


  云逍还在琢磨。


  这胭脂水粉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东西?


  反倒是猎取妖兽,风险甚大,兽肉可壮骨补血,妖丹可增强功力,为何却更便宜?


  若说是寻常野兽……这镇上可没少见卖妖兽的摊子。


  只是小河村实力不济,极少能猎到妖兽,即便能,也得付出不小的代价。


  这也是为何他之前提出要李大牛带他去打猎的原因。


  小河村过得太惨了,他不能再冷眼旁观。


  只是没想到第一次打猎回来,就生了变故。


  听得大虎问话,他回过神来道:“不急,先看看情况,还不知道是抓去了哪一家。”


  大虎闻言冷静下来。


  想起之前三娘所说,的确没提到过是被哪一家抓去了。


  青牛镇三家共治,每一家都能调动官兵。


  “嗯,先把兽肉卖了,换了银子,去买把好刀。”


  眼中闪过一丝怒意,大虎停下牛车,交了摆摊前,开始叫卖。


  两人的猎物一共四头。


  大黑虎,红毛鹿,梦魇兽,“山神”。


  大黑虎还值点钱,虎皮是极好的御寒材料,大荒的冬天格外冷,每年都有人冻死。


  若有一件虎皮大衣,只要有吃有喝,一定能撑过去。


  因此很快吸引到了买家,以四百文的价格卖了出去。


  大虎拿着铜钱很是高兴,可云逍却是皱眉。


  这么大一张虎皮,即便是寻常野兽,在圣门一带也能卖出十两银子,合一万文钱。


  在青州镇,却只值四百文,大虎还乐得合不拢嘴。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这是地域不同、产出所致。


  在凌霄城一带,武者虽多,但平凡人却更多,因此有大量人手制作吃住以外的商品,如胭脂水粉。


  产出多,自然便宜。


  在青牛镇也一样。


  几乎人人都能打猎,那么猎物自然不值钱,可胭脂水粉却无人会做,还得从附近的修行国专门运送过来。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自然便不便宜。


  不怪他起初不明白这些,实则在凌霄城那十六年,他极少有机会下山,不是在修炼便是在猎妖。


  即便下山,那也是在猎妖的路上,对红尘俗世所知甚少,更别说这不知道多远之外的大荒了。


  ——话说回来。


  大黑虎卖出之后,那“山神”也很快卖出去了。


  原来这山神的名字就叫“牛狮兽”,竟卖了二两银子,合两千文的高价。


  若非没了珠子,还能再加两千。


  红毛鹿和梦魇兽则无人问津。


  前者被割得只剩下一半,皮毛不整,满是血污,连看都碍眼,更别说买。


  梦魇兽则是无人识货,这东西乃妖兽中异种,一般人根本不认得。


  有几个问价的最多开到五百文,大虎想卖了快去救人,云逍却不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大虎急着救人,他又何尝不是?


  可救人,难道靠这长枪和长钩?


  且不说配套武学,光是这木制枪身,就连一刀都抵不住。


  他进城时观察过了,那守门士兵用的都是精铁大刀,一把重达七八十斤。


  别说砍,即便是用刀背磕一下,这枪钩也承受不住。


  因此,必须弄到一把上好刀剑,否则只能是自寻死路。


  大虎不知道,他可知道,上了品级的武者,所用兵器皆为灵器。


  威力比那精铁大刀强十倍百倍。


  大虎不知道这些,但也并未多说。


  他相信阿牛不会骗他,更知道如果没有阿牛,他便只能送死,只是难免焦急。


  因为越晚动手,村民们出事的可能性就越大。


  云逍当然也清楚这一点,却不得不等。


  救人是一回事。


  送死是另一回事。


  要想救人,首先便不能送死。


  他想了想,决定吆喝几声,看看有没有人认得这梦魇兽。


  但他曾为凌霄圣子,当街叫卖这事,一时真有些做不来。


  只得反复说服自己,这样做是为了救人。


  好不容易准备张开,客人却先上门了。


  冲他二人问道:“呔~小娃娃,这人狼兽怎么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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